冷眼集/財劃法窒礙難行? 是不為非不能
立法院上周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等三法案後,執政黨傳出擬由行政院提覆議、聲請釋憲等方式反制。政院提覆議的前提是法案「窒礙難行」,但從財主單位首長昨天記者會來看,財劃法修法就算不夠細緻,絕非難以執行。
財劃法修法不夠細緻之處,即未明定修正條文施行日期。在此情形下,依中央法規標準法,將於總統公布後第三日生效。首當其衝的,就是立法院正在審議中的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然而,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重編」並非沒有先例。主計長陳淑姿昨也說,財劃法修正生效後如何因應調整或修正預算分配,主計總處仍在研究中,這個說法即顯示,技術上非不可行;使用追加減預算方式調整,也是因應之道。
可見,縱使財劃法修正讓財主單位「增加不少麻煩」,但絕不到「窒礙難行」地步,是不為也,非不能也。依此來看,綠營立委主張行政院長不副署、總統不公布,或由政院提覆議,其實缺乏正當性,也不符憲政規範;說穿了,就是把財政專業問題政治化,根本不想執行國民黨主導的財劃法修正。
民進黨政府不想為財劃法修正埋單,也表現在昨天財主首長記者會的一再「情緒勒索」。
陳淑姿說,財劃法修正後,中央必須釋出三七五三億元給地方,包括國防經費等計畫可能通案性減百分之廿八;若國防經費不減,其他項目就要多減。財政部長莊翠雲也說,將嚴重影響經建發展、社會福利及國防安全等中央施政。
在野黨主推財劃法修正,主要著眼於減少「中央集錢」,讓地方財政收入可獲更合理分配;但民進黨政府為了把帳算到在野黨頭上,刻意導引下放地方財源後將嚴重衝擊國防等重要預算。但既然主計總處調整方式還在研議,且未必會減列國防預算,卻故意含沙射影,如果這不是情勒,什麼才是情勒?
其實,財主單位大可不必緊張,在野立委已經幫忙找出「財源」。近幾年,每年稅收都超徵三千億到五千億元,若是超徵已成常態,未來歲入不再低估,豈不正好補足財劃法修正的差額?更何況,中央口口聲聲「要把財政的餅做大」,這也是考驗中央執政能力的最好時候。
因應此次財劃法修正,確實會有中央與地方事權重新畫分等問題,相關配套齊備,修法才算圓滿。但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修法既已邁出一大步,執政黨也該改變「集權又集錢」的思維,別再藉詞「窒礙難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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