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財長顏慶章轟「財劃法」修正「嚴重侵蝕國家丕基」、漫天要價3753億元:立法罔顧憲法規定

 

藍白日前在立法院院會通過「財劃法」三讀,前財政部長顏慶章發文表示,立法院罔顧憲法規定,漫天要價自中央政府剝削3753億元,高達中央政府明年度歲出預算的11.98 %,「如此巨大的支出移轉,全體國人可以接受立法院罔顧憲法而突襲中央政府的職責運作嗎?」

 

顏慶章發文指出,第一、財劃法歷經22年未曾修正,何錯之有?他表示,財劃法第一條明文規定其制定根據,係依憲法第十章及第十三章有關各條之規定而制定。從而財劃法須行修正的絕對必要前提,是上述憲法第十章及第十三章有關條文有所修正。換言之,「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及「基本國策」有關條文完成修憲程序,從而必須配合進行全國財政收支系統的重新分配。

 

顏慶章再說,因此,財劃法進行修正的絕對必要前提,是上述憲法相關條文因完成修正而必要的接續程序。22年前因精簡「台灣省政府」的修憲工程,民國88年9月15日,完成「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的修正,明定「省縣地方制度」不受憲法原有條文限制,從而財劃法當然必須配合修正。

 

顏慶章指出,確認財劃法修正的絕對必要前提,是上述憲法涉及中央與地方權限有所修正。則目睹22年來憲法未曾有任何修正的情事,財劃法當然欠缺任何修正的,大家須知中央與政府在憲政體制的權限劃分,理當嚴謹秉持職責與財源對應基準,並遵行踐行良善的財政紀律。

 

「但立法院這次的修正財劃法,完全不具憲法修正絕對必要的前提」,顏慶章直言,修法全盤衊視國家基本大法的憲法,逕行分割財劃法中央與地方稅課所入的歸屬。如此明目張膽的嚴重違憲行為,竟被立法院欣喜於政爭的勝利,而漠視國家丕基勢將面臨嚴重腐蝕,這難道是國民黨所當為嗎?

 

第二、顏慶章表示,台灣是「集錢又集權」嗎?他指出,全球約莫200個國家,為分層並有效的治理國家政務,大體而言,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分工合作關係,可有「單一國家制」( unitary system ) 及 「聯邦制」( federal system )兩種體制。聯邦制全球有25個國家,多屬領土幅員遼闊,例如美國、加拿大、巴西、印度、澳洲及俄羅斯等,或是基於多語言與文化的奧地利、比利時及瑞士等。

 

顏慶章說明,單一國家制的中央與地方政府分層較為單純,台灣2300萬人口,當然是單一國家制,但1949年國民政府播遷到台灣,「地方自治」欠缺良好規劃,致使台灣地方政府層級頗為繁複,於此暫且不論。但台灣中央政府的「集錢又集權」,是長期未獲論辯的謬誤,「試問全世界民主法治搖籃的英國,可以被冠上集權又集錢的政府嗎?」

 

顏慶章直指,但英國明年度的政府預算案,中央政府占有1兆701億英鎊,地方政府則僅有689億英鎊,二者比重是93.95%對6.04%,多數歐盟成員國地方政府財源亦僅為13%至20%之間。而台灣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稅課收入比例是75%對25%,加上中央補助的浥注,實際比例是60%對40%。

 

「台灣如此財劃法的分配,何來被冠以『集錢又集權』的惡名!」顏慶章嘆道,為追求國家競爭力的提升,多做一些國際層面的比較研究,見賢思齊尋求進步路徑,是全體國人應念茲在茲的要務。

 

顏慶章並說,他本人不願妄加批評地方政府的財政紀律,但禁不住談及2010年9月師大姚瑞中教授出版《 海市蜃樓:臺灣公共閒置設施抽樣調查》三本書,總共收錄了三百多處「蚊子館」案例。文化與政治評論家張鐵軍如此悲歎:「當民意代表不能代表人民來監督公共資源的分配,而只是分贜集團的一員,當人民不能夠積極參與表達他們的需求與利益,這就是民主,的潰敗。」

 

顏慶章表示,這次立法院罔顧憲法規定,漫天要價自中央政府剝削3753億元,高達中央政府明年度歲出預算的11.98 %,「如此巨大的支出移轉,全體國人可以接受立法院罔顧憲法而突襲中央政府的職責運作嗎?」

 

顏慶章最後說,值得一提的是,台灣並非國際貨幣基金( IMF ) 的成員國。換言之,台灣倘遭遇國家支付能力的困難,將是沒有國際管道可以奧援。「因此,全體政府部門善自珍攝財政健全,切忌罔顧憲法規定,僅無底線追求自我財源,這是值得您我深思的課題!」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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