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北基計程車春節加成 一律按表收費
114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將自春節連假前3天起,即自114年1月22日0時起至2月2日24時止共計12天,春節加收30元已計入跳表,與北市、基隆同步實施,請搭車民眾依跳表金額支付車資;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收費。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林詩欽表示,計程車春節加成30元、夜間加成20元或國道通行費均應計入跳表金額收費。夜間加成由計費表依時間自動加計,春節加成及國道通行費則由計程車駕駛操作設定計費表上會顯示「春節」字樣;提醒乘客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如遇有超收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新北市1999市民服務專線申訴。
交通局表示,為維護計程車營運秩序,交通局與警察局除不定期於市境內重要路段進行聯合稽查,農曆年前及春節期間更將加強執行,呼籲計程車駕駛遵守規定,若有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裁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