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首例比特犬傷人沒入 完成初步安置 攻擊性若未改善不排除安樂死
台北市發生比特犬Lucky兩度跳車窗咬人,市府開罰飼主新台幣20萬元和沒入犬隻。動保處今天中午到飼主家執行沒入作業,由訓犬師協助比特犬入籠,暫安置在動保處;後續評估是否開放給符合資格民眾認養,若攻擊性無法改善,不排除安樂死。
台北市文山區6日發生比特犬跳出車窗咬傷人,同一隻比特犬17日又衝出車窗追咬機車騎士。台北市動保處認為,徐姓飼主無法妥善管理犬隻,原本分別裁處新台幣5萬元、9萬元罰鍰並沒入犬隻,經產業局檢視後改為罰鍰5萬元和15萬元,犬隻維持沒入。
據了解,首案受傷的黃姓騎士因傷口需清創,已先回高雄老家治療,他和第二案受傷的騎士都尚未提告。
兩名騎士均表示與飼主不認識,現場也未發生其他糾紛,將與飼主自行討論後續處理狀況。
由於徐姓飼主已飼養這隻比特犬10年之久,且有合法登記。動保處技正華心惠說,執行沒入作業程序期間,飼主坦言很不捨,但也認爲兩起事件都是意外發生,坦言已無法管束,願配合動保處相關處理程序。
法律白話文營運長徐書磊昨天發布聲明表示,本案比特犬Lucky為父親飼養,父親現正與兩名受害者洽談賠償事宜,並會坦然面對台北市動物保護處裁罰及沒入比特犬處分。
動保處技正華心惠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由於這是北市首例比特犬傷人遭沒入案件,已派員於中午12時40分到飼主家執行犬隻沒入作業,飼主另聘訓犬師到場協助,已順利引導比特犬入籠,初判比特犬情緒仍保持警戒,將先送至動保處並採單犬單籠方式安置,觀察其後續狀態,再決定是否移置他處安置。
比特犬沒入後,動保處將視安置期間照護狀況,再進行後續評估飼養決定,若安置狀況一切安好,可能會開放給符合曾飼養比特犬等一定資格的民眾認養,但若其攻擊性仍無法改善,則不排除進行安樂死。
依《動物保護法》第32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逕行沒入飼主動物的情形包括,「飼主經勸導拒不改善,而其飼養之動物再次無故侵害他人之自由或財產」、「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或身體,致造成他人生命或身體傷害之動物」。
此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人口、遊蕩犬貓數量,規畫設置動物收容處所,或委託民間機構、團體設置動物收容處所或指定場所收容遊蕩動物或沒入動物。
據了解,由於比特犬具攻擊性,沒入安置收養有相關法律規定,但若一般犬隻沒入後,開放認領無果後,通常會安置至老死為止。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