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退保2.2億給柯文哲等4人 陳佩琪可獲「利息」1.3萬元

李奕緯/綜合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遭起訴京華城案,移審第一次更裁7000萬元交保,第二次更裁羈押,10日提起抗告,高院11日裁定抗告駁回,羈押禁見確定,台北地院通知辦理退保。

<strong><a class="link " href="https://tw.news.yahoo.com/tag/陳佩琪" data-i13n="sec:content-canvas;subsec:anchor_text;elm:context_link" data-ylk="slk:陳佩琪;sec:content-canvas;subsec:anchor_text;elm:context_link;itc:0">陳佩琪</a>、柯文哲資料照。(圖/翻攝臉書)</strong>
陳佩琪、柯文哲資料照。(圖/翻攝臉書)

京華城案上月26日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及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移審先獲裁定交保,台北地檢署再針對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4人提起抗告,經高院發回,台北地院29日仍裁定4人交保,北檢提起二度抗告,高院再度發回,北院本月2日再開第3次羈押庭,翻盤將4人裁定羈押。

4名被告上週陸續提起抗告,柯文哲在抗告書狀指出,本案已連續4個月傳喚數百人次,甚至大規模傳喚金主、黨工幹部造成寒蟬效應,羈押是侵害人權最重之手段,請考量已有至少4個月之強制偵查,事證已經非常明確,並無再行羈押之原因與必要,應考量雙方武器平等原則,給予柯文哲一個公平防禦的機會。

抗告案10日送達高院完成分案,由審判長黃翰義、承審法官古瑞君、陪席法官王耀興組成合議庭,審理至11日晚間近12時裁定抗告駁回。法官審酌,4名被告罪嫌重大,未來刑責可能慎重,而趨吉避凶是基本人性,4被告的身分、地位、經濟情況,都有可能潛逃海外以規避審判,有高度的逃亡及串滅證可能性,難以透過具保、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手段防止,認定有羈押必要性並無不合,因此定抗告駁回,不得再抗告。

由於羈押禁見處分確定,台北地院指出,京華城案承審合議庭已於日前通知具保人提供帳號資料,以利辦理退保作業;程序上,具保人僅需提供帳號至院即可,無庸再親自法院辦理之。也就是4名被告可領回第二次更裁的保金,分別為柯文哲7000萬元,沈慶京1億元,應曉薇3000萬元,李文宗2000萬元,共2.2億元。

根據《ETtoday》報導,柯文哲第一次交保的3000萬元保金是立委黃國昌妻子高翔為具保人,這筆錢存進公庫至今(15)日共20天,若今天領回本金,可得利息1.1萬餘元;至於柯文哲第二次交保增加的4000萬元保金是妻子陳佩琪為具保人,存進公庫至今17天,若今天領回本金,也可領到1.3萬餘元利息。

延伸閱讀
曝今日結婚34週年 陳佩琪喊話柯文哲:我會幫你扛起責任
許富舜、鄭淑心真的被告了! 北檢證實收到陳佩琪告訴狀
拉「柯爸病危請讓阿北回家盡孝」布條 柯美蘭哽咽、陳佩琪鞠躬謝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