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教師工會會務假爭議 議員蔡育輝:學校核假應落實「事前審查、事後查核」
台南教師產業工會會務假引發基層教師不滿,台南市議會臨時會今天進行二三讀會,市議員蔡育輝表示,為了讓學校預算順利動支,同意復議案修正版本,教育行政的監督權,應該是議員,而不是教師產業工會,學校預算附加條件,就是希望工會幹部請會務假,要在任課以外時間請假,不能影響學生的受教權,學校核假應落實「事前審查、事後查核」原則,請學校在114年7月31日前完成。
國民黨團長期接獲基層教師陳情,台南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等幹部,一個月只上八堂課,卻領八萬八千元的高薪,議員們因此藉著總質詢和記者會,關切教產工會幹部會務假相關議題,台南市議會在大會特別請副市長葉澤山報告處理情況,葉澤山說明,教育局等單位有跟教產工會溝通,除了請假要詳述,也讓她們了解會務假的監督機制,教育單位根據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和勞動部裁決書,教育單位有查核權。
蔡育輝指出,為了糾正教師產業工會幹部,長期假藉公會之名,行不上課之實,侵犯學生受教權和教學的穩定度,特別提案『工會幹部不得減授課拿會務假』,感謝議會包括議長邱莉莉,三十多位議員的支持,不是不給會務假,而是請工會幹部應該先做好老師該做的教學工作,行有餘力之時再請會務假參與工會事務,不要本末倒置。
蔡育輝說,復議案修正版本,就是大會同意附加條件,請教師擔任產業工會理監事,應依其基本授課節數排課,不得減授節數,除理事長外,處理會務假以任課以外時間辦理,核會務公假,除理事長另外約定,其他理監事每月最高不超過120小時,這些約定請於114年7月31日前完成。
蔡育輝強調,學校核給會務假應落實『事前審查、事後查核』原則,事前請假應敘明請假事由並提出依據,事後主動提供會務佐證資料,供校方保存,沒有配合提供會務假查核資料之理監事,所屬學校應立即與工會取消約定,全市工會理監事所屬學校,屆期若未完成這些條件,不得動支該校預算,請教師工會幹部了解,不是想做甚麼就做甚麼,請依照工會法和教師工會施行細則去做,更請尊重行政立法分立,教育行政監督權,是議員,不是台南教師產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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