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抓噪音車 舉發數年增84%
別再炸街了!南投縣近2年陸續在主要觀光路線設置9套聲音科技執法設備,積極取締噪音車輛,南投縣環保局統計2023年告發295件,累計金額50萬2200元,2024迄12月已告發通知543件,金額達71萬9100元,告發數提升84%,裁罰金額提升43%;環保局指一旦違規依《噪音管制法》可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南投縣環保局指出,為遏止噪音車擾人安寧,繼2023年向中央爭取經費設置2處聲音科技執法設備,今年再爭取經費,規畫於草屯鎮中正路、南投市八卦路、埔里鎮中山路、名間鄉員集路、中寮鄉永平路、水里鄉中山路、國姓鄉中正路等7處設置固定式聲音照相。
環保局局長李易書表示,這7處分別在南投縣主要道路或觀光路線上,不乏有競速行為,除了噪音問題外,更有安全之虞,設置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可改善縣內噪音擾寧現況。
李易書說,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以「速限每小時50公里以下道路,管制標準為86分貝;速限每小時50公里至70公里之道路,標準為90分貝」為原則,若超過噪音管制標準依《噪音管制法》可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超過夜間10時則一律處最高新台幣3600元,請民眾加以留意避免荷包失血。
李易書指出,受理民眾取號申請排氣管認證到2024年12月31日止,2025年開始不符合規定者,噪音檢驗需車主自行委託代驗廠商,也需支付相關檢驗費用,改裝車輛被環警監稽查,發現未取得監理單位認證排氣管登記,可依《道路交通條例》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若噪音檢驗不合格,再依《噪音管制法》處1800至3600元罰鍰,最高可處54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