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西屯派出所員警涉圖利 時任所長遭羈押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1日電)中檢追查西屯派出所員警開單涉圖利案,今年9月間帶回12人偵辦,其中李姓巡佐遭羈押;檢警昨天再帶回時任派出所長的偵查隊長金桂明等23人,法院今天裁定金桂明羈押禁見。
台中地院今天下午召開羈押庭,經法官審理後認定有羈押原因與必要,傍晚裁定金桂明羈押禁見。
檢方於今年9月4日,偵辦台中西屯派出所李姓巡佐等12名員警,於民國108至112年期間疑開單以白單改紅單涉嫌圖利案件,其中李姓巡佐被依貪污圖利聲押,法院裁定收押禁見。經後續比對、分析後發現另有員警涉案,10日續由中檢指揮有關單位持續偵辦。
昨天檢警共帶回涉案的台中太平分局偵查隊長金桂明、員警及提訊前案在押的李姓巡佐等共24人;涉案24人皆為當時開單涉貪污圖利案的西屯派出所員警,其中金桂明為時任所長。
全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金桂明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21人以新台幣12萬元至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另有1人無保請回;在押的李男解還台中看守所。
據了解,涉案員警疑與交通違規紅單(當場舉發)與白單(逕行舉發)有關,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警方對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的稽查,在當場舉發及逕行舉發有不同罰則,汽機車違規在當場舉發的罰鍰則較為輕微。
據指出,涉案員警疑似在製作紅單與白單上,以較輕微罰則讓違規行為人可繳納較少罰鍰,因此涉及貪污及偽造文書罪,全案檢方正持續調查釐清。(編輯:郭諭儒)11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