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 高中生遭性騷霸凌輕生 監院糾正學校及教育局

台中市某高中於2023年接連傳出2名學生先後遭受師長性騷擾或霸凌,其中1名學生更因此輕生,監察委員調查後認為,該校接獲學生反映求助後未立即通報、調查,台中市教育局也未落實督導責任,導致憾事發生,監察院通過糾正該校及教育局。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此事件發生後已全面檢討相關作法與機制,針對校園重大事件,未來會在接獲通報後啟動霸凌事件SOP,並組成專案群組嚴格控管。

該高中1名學生因曾在校內吸菸、飲酒,遭校內7名師長搜身、公然侮辱及栽贓偷竊,甚至遭主任教官性騷擾,該生2023年2月間在家中輕生,事件經民代陪同家長開記者會揭露,引發社會關注,台中市長盧秀燕也對此震怒要求重啟調查及從嚴議處失職人員;該起事件傳出後,又有畢業生指控在校時也曾遭搜查書包等不當對待情事。

監委田秋堇、張菊芳調查後認為,學生受到師長不當對待後,學校竟未依規定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且教育局督學到校督導也未處理,學校與教育局均有違失;該生生前曾在校園內二度撒白包,顯示身心情況出現嚴重警訊,學校卻漠視該生求援訊號。

教育局強調對此事深感痛心並全面檢討,事後啟動督導調查程序,校長記大過1次並解除職務、前學務主任停聘2年、前主任教官撤職,並要求學校落實自殺防制的三級預防工作,提供有身心狀況學生的三級輔導,未來會強化校園重大案件督導與追蹤管考。(珍惜生命,安心專線: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