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光電弊案 彈劾陳凱凌3人
經濟部能源署署長游振偉、前組長林文信、前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涉入台南小二甲光電弊案,監察院26日審查通過游振偉、林文信、陳凱凌彈劾案,痛批3人為光電業者大開方便門,不法發電收入恐高達數十億元,嚴重違失,情節重大,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經濟部表示,針對監察院彈劾能源署長游振偉及前組長林文信,相信司法會公正判決,將報請行政院同意核可後,將游調任非主管的參事職,由副署長李君禮暫代署長;林文信已轉調非主管職務,並確保無涉及光電業務,後續將視懲戒法院判決結果執行相關處分。
台南地檢署偵辦「小二甲」弊案(面積未達2公頃的非都市土地申請使用地類別變更作為太陽光電設施使用),共起訴林文信及因接受性招待涉貪而入監的陳凱凌等15人。
監委表示,農業部前身農委會,因農地設置太陽光電屢生爭議,且易造成農地破碎,為此修法將2公頃以下農地不同意變更使用,修法公告後,有能源署升格前的能源局主管但書內容,但時任能源局長游振偉未親自或指派所屬詢問但書意旨。
監委林文程、浦忠成、趙永清提出的彈劾案文指出,光電業者因卡關而請求能源局協助,游振偉為使業者案件能全數納入,違法裁示將「土地使用同意書」作為不受小二甲禁令的審認標準,為太陽光電業者大開方便之門。游未陳報經濟部或行政院即據以執行,並推諉卸責將審認職責轉嫁地方政府,造成本案高達96.15%皆為倒填日期的不實土地使用同意書或不符規定案件,嚴重斲喪人民對政府公權力的信賴,有重大違失。
監委指出,在台南市太陽光電審查案件改為聯合審查制度後,因南市農業局堅持相關規定已生效,不再收受小二甲案件,陳凱凌竟夥同林文信改以「109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尋求出路,聯合將易於變造、偽造的土地使用同意書逐步在會議中納入計畫審認範圍,這些案件若全都完工發電,將導致20年不法發電收入高達數十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