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八八槍擊案二審洪政軍仍判十年李奇漢從無罪改判刑一年
一一一年底九合一大選前,台南爆發學甲八十八槍槍擊案案引起社會震驚,主嫌「紅龜」洪政軍、槍手孔祥志二人偷渡逃往大陸仍落網押解返國,一審洪政軍判刑十年、槍手孔祥志判刑八年,協助逃亡王文宗判刑六月,案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宣判,洪政軍等七人維持原判,但一審無罪的李奇漢被依幫助犯改判刑一年。
一一一年十一月十日凌晨二時許,台南學甲爆發八十八槍槍擊案,槍手孔祥志受到「紅龜」洪政軍指使,前往某科技公司、以及前台南市議員謝財旺競選總部共掃射八十八槍恫嚇,震驚社會。 檢方指出,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與謝財旺、郭再欽原本私交甚篤,政治上更有緊密結合,但三人關係於一0七年底生變,王文宗因故與謝、郭二人交惡。
一一一年底九合一大選,當時的台南市議員謝財旺決定不再參選,推由其女參選延續政治香火。王文宗獲悉後,夥同好友洪政軍等人,共同計畫在選前對郭再欽公司、謝財旺服務處開槍,商議後由洪政軍指揮執行,事後再由王文宗安排逃亡大陸等援助。
王文宗、洪政軍因而邀楊展華、孔祥志、李奇漢、郭建彰、謝俊誠、蔡金郎等人共謀犯案,並由孔祥志擔任槍手,並由李奇漢開車載孔男至武聖夜市,孔男下車後再步行至花園夜市停車場騎乘機車,前往謝旺財總部及科公司等兩地連開八十八槍恫嚇,得手後更換變造車牌製造斷點逃亡。
案發後王文宗安排好偷渡事宜,接應洪、孔二人搭乘漁船偷渡至大陸福建沿岸,隨後兩度搭機前往廈門與洪政軍見面,並資助二人日常開銷,洪政軍、孔祥志等二人在廈門落網而被刑事局派員押解回台受審。
台南地院審理後將洪政軍判刑十年、槍手孔祥志判刑八年,策劃人王文宗因罪證不足,法官依使犯人隱避罪處刑六月,可易科罰金;共犯楊展華、郭建彰各判刑五月得易科罰金;共犯謝俊誠、李奇漢及蔡金郎均無罪。
案經檢察官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宣判,二審法官除撤銷一審判無罪的李奇漢,改依以幫助犯判刑一年,其餘七人均維持一審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