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區農會總幹事楊憲仁私吞1136萬獎金 南檢偵結建請從重量刑

台南地區農會總幹事楊憲仁(右)偕同農業部農業金融署長李聰勇(左)開箱分部新營業大廳,一周後就被羈押。翻攝農業金融署粉絲團
台南地區農會總幹事楊憲仁(右)偕同農業部農業金融署長李聰勇(左)開箱分部新營業大廳,一周後就被羈押。翻攝農業金融署粉絲團

(記者辛啓松/台南報導)台南地區農會總幹事楊憲仁被控從2014年到2023年起變更員工獎金方式,把自己獎勵點數核定到最高,其他員工獎勵點數偏低,先溢發員工獎勵金後要求員工繳回,8個年度中飽私囊獎勵金共1136萬9750元,台南地檢署今(18日)偵結依《刑法》背信罪嫌起訴楊。被告楊憲仁雖已繳回犯罪所得,但檢察官認為他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台南地檢署今年9月間指揮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偵辦此案,楊憲仁從9月20日遭羈押迄今近2個月,檢方今天偵結起訴被告並移送台南地院審理。台南地院認為告坦承全部犯行,檢方偵查行為已完結,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今天下午裁定楊請回。

南檢起訴書查出,台南地區農會總幹事楊憲仁今年64歲,本應依農會管理相關辦法公平核發員工獎勵金,但他在發放員工獎勵金時,每年有權核給業務點數的部分,都給自己最高的210點數,核給其他員工的業務點數僅0.024點到10多點不等。

台南地區農會員工雖有100餘人,但歷年總獎勵金的13%至23%不等都歸楊憲仁領取。檢方查出,楊多年來以溢發給員工獎勵金,再要求員工繳回的模式,侵吞繳回的獎勵金,查得8個年度有具體證據的就有1136萬9750元。檢方指出,農會溢發年終獎金而造成總盈餘額度減少,導致影響下一年度可提撥法定公積、公益金、農業推廣費、訓練經費及理監事等工作人員酬勞金等費用。

檢方更發現楊憲仁也會收受員工升遷紅包,曾有員工想要升調某個職務,交付楊20餘萬元紅包,顯見其長年把持農會,未能廉潔自持、操守不佳,敗壞職場風氣,素行難認良好。

檢方表示,楊憲仁雖大致坦承犯行並全數繳回犯罪所得,但他對員工繳回動機與使用目的仍多飾詞狡辯,辯稱用於業務送禮或捐棺材做公益等。並大言不慚說是員工自願繳回,檢方認為被告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建請台南地院法官從重量刑,以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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