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明年元旦起開放騎樓停機車 建物所有權人仍可申請設禁停區域

台南部分騎樓過去「因地制宜」劃設綠線,供民眾停放機車,但卻因不具可停車的法律效力,頻遭人檢舉開罰,引發討論。對此,台南市政府日前決議自2025年元旦起,開放騎樓停放機慢車,並在19日公告細則。

台南交通局說明,未來在不妨礙行人通行,且未向交通局核備禁止停車的騎樓空間內,只要保留寬度1.5公尺以上的行人通道,並留設行人、機慢車進出空間,即可沿騎樓地外緣向內,以垂直道路的方向停放機慢車。

交通局也提醒,未來騎樓僅開放機慢車停放,汽車仍不可停放,騎車民眾於騎樓範圍內,也應以牽行車輛方式移動,切勿騎乘以免違規。

台南市交通局局長王銘德指出,目前依法騎樓雖屬於禁止停車處所,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仍得以在不妨害行人通行下設置標誌或標線,開放供公眾停放機慢車。

對於騎樓是否開放停機慢車,台南原本與台北、新北同採「原則禁止、例外開放」,但經研擬後認定,「原則開放」方式應更符合多數地方需求,因此改和高雄、台中市及桃園一樣,採「原則開放、例外禁止」模式。

另外,騎樓建築物的所有權人若無意願開放停放機慢車,可至「台南市一站式整合服務平台」進行線上申辦系統並上傳相關資料;或是也可向交通局遞交紙本申請書,申請成功後,交通局將派人於該處騎樓張貼禁止停車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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