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簽署植物品種檢定報告書MOU 互惠智財權益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9日電)為確保品種權,農業部持續與國際簽署協議或備忘錄。農業部今天表示,完成台日植物品種檢定報告書合作備忘錄簽署,相互採認互惠農業智慧財產權發展,並可節省申請時間與成本。
全球貿易自由化,利用品種權保護國產優良品種極為重要。農業部農糧署發布新聞指出,在台日雙方主管機關代表共同見證下,今天由台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蘇嘉全、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代表簽署台日植物品種檢定報告書合作備忘錄。
農糧署表示,日本是台灣農產品外銷最重要出口市場,歷時1年多的磋商,今天終於在日本東京舉行的第48屆台日經貿會議正式簽署備忘錄。
農糧署副署長姚志旺說明,品種權是屬地主義,需經各國審查才能在當地享有權利保護;品種權審查需配合植物的生育期、植株性狀調查等作業,從申請到獲得品種權往往需要2到3年以上,若要申請多國品種權,所需的時間與費用成本更高,近年已持續擴增在國際簽署互相採認協議。
農糧署補充,包含民國108年與歐盟簽署相互採認蝴蝶蘭檢定報告書行政協議,110年與越南簽署植物品種檢定及保護國際合作瞭解備忘錄;截至今年11月底,國內共有17件優良品種透過此類合作機制取得國外品種權,大幅減少時間及費用。
另外,姚志旺說,統計顯示,包含上述17件,截至今年11月全國品種權申請案計3265件,以花卉類2735件、占84%最多,其次為蔬菜類210件、占6%,以及果樹類171件、占5%,糧食作物85件、占3%,其他64件、占2%。(編輯:管中維)11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