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常見詐騙手法?國中生看電影「聽信1事」消費破千元 威秀影城道歉了:接待有瑕疵

靠話術硬賣餐點?一名家長近日發文指控台中大遠百威秀影城影城員工利用話術,讓就讀國中的孩子與其好友在購票時多花328元加購2杯飲料、1份爆米花,但孩子們的電影票其實已包含2份個人套餐,更離譜的是,孩子們後來也沒拿到額外的餐點。這名家長事後發現,類似情況並非個案,氣得向消保官申訴,也藉此提醒消費者購票時核對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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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在買票時被影城人員話術加購餐點,最後卻沒拿到應有的餐點飲料。(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影城話術硬推餐點,收錢了卻沒給餐!

一名網友昨(26)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中PO文透露,就讀國中的孩子和同學上週末一起到台中大遠百威秀影城看電影,並被現場櫃檯人員告知電影票搭配套餐會比較便宜,於是2人便買了2人套餐,當下領了2份爆米花、2杯可樂後進場觀影。

不過,原PO當晚替孩子查看發票時,卻見這場電影竟花了1000多元,甚至還加購了4杯飲料、3份爆米花,原PO詳看明細後,才發現原來孩子們購買的2張電影票本就包含2份套餐,即2杯飲料、2份爆米花,價格共為760元,卻在影城人員的話術下,又多花了328元點了2杯紅茶與1份爆米花。

原PO表示,孩子們基於對百貨公司影城的信任,而且當下又拿著爆米花、飲料趕著進場,所以沒有現場核算,沒想到影城人員刻意不告知,甚至沒給2個孩子偷偷加上的餐點。原PO後來查詢該影城的Google評論才發現,過去就有許多人遇過類似的遭遇,「可見不是個案,是長期以來的惡意行為!」

原PO直言,他要的不是只有威秀影城退款,而是希望擁有一個安心休閒的環境,「不是連去百貨公司看個電影都要擔心被電影院詐騙!」原PO最後也在文末提醒網友購票後要確認明細,「拒絕被強制購買,或被擅加數量。已經向消保官提出申訴,希望能遏止影城這種惡劣的銷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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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都對影城人員的話術相當傻眼。下同。(圖/翻攝自FB/爆料公社二社)

PO文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這種行為不可取,想要放心讓小孩出門體驗,還要提心吊膽」、「這是這家戲院多年來慣用的話術,20年前就這樣了,後來我就不去這家品牌看了」、「買個票一直推銷套餐,都不知道是要來看電影還是來吃爆米花,我認同這是商業行為,但我很不想接近櫃檯,除了拿海報,我都直接在自動售票機買票再去櫃檯拿海報」、「線上購票,或現場自動售票機買票,就沒有被強迫推銷的問題了!」

也有網友無奈直言,這其實是長久以來的現象,並認為除非影城有隱瞞或欺騙消費金額,否則消費者沒計算、沒聽清楚都算消費者的鍋,「就像你說的這是話術,消費單據也有跑出來,當下第一時間沒反應,後續反應那可信度都會打折扣。」這名網友也表示,若消費者只是要購買爆米花,則單獨購買其實應會比任何套餐都要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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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FB/爆料公社二社)

威秀影城道歉了:員工接待有瑕疵

對此,威秀影城稍早前發出道歉聲明,首先向消費者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接著坦言台中大遠百威秀影城的員工接待過程確有瑕疵,也承認漏給餐點,因此會盡快將此筆消費,包括電影票與套餐金額,全數退費給消費者,也會提供最大誠意的額外補償,希望能作為本次消費體驗不佳的彌補。威秀影城強調,將對相關同仁與主管進行必要處置,並強化訓練與督導。

另外,台中市消保官則表示,目前尚未接獲消費者申訴,並提醒大眾在購票電影票時,若票上已標明「含有餐點」,除非上消費者主動表示要加點,否則無需增加付費,因此威秀影城在此案中恐有不完全給付、不當行銷之虞。消保官指出,消費者可直接向業者反應,若無法解決,也可向市府提出消費爭議申訴,由市府協助爭取合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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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FB/爆料公社二社)

影城人員這麼做會涉及什麼罪行?

事實上,若是消費者已同意加點套餐,最後卻沒拿到付了錢後應得的餐點,則影城人員恐涉及《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或《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強制交易」的「企業經營者不得為強制交易行為,亦不得未經提供商品或服務即要求支付對價」。

消費者可先向影院客服或現場工作人員反映,要求補發餐點或退款,若無法解決,可保留收據或付款記錄以作為證據,並向消費者保護機構如消費者保護處、消基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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