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新生天橋文化局決議不具文資潛力 市府封橋準備拆除

[FTNN新聞網]記者陳正敬/台北報導

民間團體反對台北市政府計畫拆除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及和平東路交界處的「和平新生人行天橋」,日前向台北市文化局提報具紀念建築與文化景觀價值列冊。台北市文化局今(19)日表示,13日會勘後,6位出席委員均認為大安區「和平新生天橋」不符合文資法及相關法規所列之指定登錄基準。最終決議本案不具文化資產價值潛力,且不予列冊追蹤。

市府準備拆除和平新生天橋(圖/守護和平新生天橋臉書)
市府準備拆除和平新生天橋(圖/守護和平新生天橋臉書)

文化局表示,有關民眾希望保存大安區「和平新生天橋」,提報具紀念建築與文化景觀價值列冊一案,文化局於113年11月5日收到提報資料後,隨即發文新工處要求暫緩拆除,以確保現場完整,並於11月13日依文資法第14、60條規定邀集文資委員辦理會勘。

文化局指出,本次會勘,到場之提報人、反對拆除民眾、支持拆除民眾及市府相關單位,於現場向文資委員陳述意見、說明提報理由、建物現況、人本交通、城市記憶、天橋結構特色等等;此外,雖民眾僅以紀念建築、文化景觀類型提報,惟文資委員仍依前開文資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與自身專業,就本案有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之文化資產價值潛力,做全面性評估,復就提報內容做出回應;經現場聽取各方意見說明,參酌所提資料,並實地勘查天橋現況,充分了解本案情形後,6位出席委員均認為大安區「和平新生天橋」不符合文資法及相關法規所列之指定登錄基準,最終決議:本案不具文化資產價值潛力,且不予列冊追蹤。

文化局強調,本案就文資部分業已依法審查完成,天橋後續如何延續市民共同記憶,文化局可配合協助管理單位共同研商、規劃可行方案,並給予建議與協助。

新工處表示,臺北市新生南路與和平東路交叉口刻正進行平面通行環境優化,除已完成的部分,佔據路口轉角龐大量體的人行天橋也將配合文化資產審議完成後拆除,重新定位以人為本的道路環境,將開闊的視野還給駕駛與民眾。預計自113年11月19日至30日期間,逐步完成封橋及拆除作業,施工期間時將擴大管制周邊道路交通行駛情形,請駕駛朋友提前改道避開管制路段以節省行車時間,或行經工區周邊時耐心遵循義交人員指揮維護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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