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強拉同事手歌舞 勞動部提醒雇主尾牙防性騷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0日電)歲末年初,許多公司會辦尾牙、春酒。勞動部今天表示,每年都有人申訴在期間遭性騷擾,也曾有行為人強拉同事手唱歌,但雇主未處理而被裁罰,提醒雇主尾牙時仍應防治性騷擾。

勞動部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許多雇主會在春節前後舉辦尾牙或春酒活動,犒賞員工辛勞,但如果尾牙、春酒場合發生員工間性騷擾,雇主仍應負性騷擾防治責任。

黃維琛表示,性別平等工作法今年3月8日上路,為了防治職場性騷擾發生,法令課予雇主應採取適當措施的義務。

黃維琛說,雇主舉辦尾牙或春酒,可以在活動前向員工宣導留意人際互動分際,千萬不要藉故觸碰他人身體,也不要自以為幽默開黃腔,更要注意表演活動內容合宜性,以降低發生性騷擾事件的可能,且萬一員工間真有性騷擾事件發生,雇主一旦知道,必須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

黃維琛舉例,過去曾有事業單位部門尾牙餐敘時,行為人緊拉女同事的手唱歌跳舞,讓女同事感到不舒服,雇主雖然知道行為人平時就常有不當碰觸他人身體行為,但也僅是請女同事自行保持距離而未進一步處理,最終被裁罰。

黃維琛說,性別平等工作法適用一切勞雇關係,無論企業規模大小,雇主都應提供受僱者免遭受職場性騷擾的工作環境,也建議雇主可以透過舉辦教育訓練的方式,提升主管及員工的性別意識。

根據勞動部統計,今年1月至6月止,雇主未盡性騷防治義務的裁罰案件共有38件,共開罰新台幣269萬元。(編輯:管中維)11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