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19立委、高虹安罷免案 中選會通過第一階段審核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左)與書記長王鴻薇遭連署罷免第一階段通過。周永受攝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左)與書記長王鴻薇遭連署罷免第一階段通過。周永受攝


全國大罷免!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統計,截至2月27日,共收到64件罷免案申請,其中包括54件立法委員罷免案、1件市縣長罷免案及9件市縣議員罷免案,其中針對19名國民黨籍立委及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的提議書,已於2月3日送交並獲中選會審議通過,後續新增的9名立委罷免案則需補件。

據了解,中選會於2月26日召開委員會議,針對2月3日送交的20件罷免案進行審議,最終決議這些提議書均符合第一階段門檻,正式進入下一階段。被提議罷免的對象包括: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李彥秀、葉元之、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鄭正鈐、游顥、馬文君、顏寬恒、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丁學忠、黃建賓、傅崐萁,以及因涉貪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這些罷免案的第一階段提議人數須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中選會須在25天內完成查核,並於2月28日前做出審定結果。目前這20案已通過第一階段,提議領銜人將在收到正式通知後10日內,前往中選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進一步進行第二階段的連署。

除了已通過的20案,中選會也收到其他9件立委罷免案,但經審查後發現部分文件不符合規定,因此要求補件。至於其餘罷免案件,則仍由地方選舉委員會進行資料查核,待確認符合門檻後才會送交中選會審議。

根據中選會資料,罷免程序共分為三大階段。首先是提議階段,提議人數須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中選會須在25天內審查;接下來進入連署階段,若提議案通過,則進入連署,須徵求該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的連署書,期限為60天,且提議人不得與連署人重複。

而在最後的投票階段當中,若連署人數達標,則進入罷免投票,且罷免案通過需符合兩大條件——有效同意票須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數需達該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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