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吳大學學生餐廳賣大麻!他1年交易24次「遭重判128年」 校方急回應「揭毒蟲身份」

一名男子長期利用東吳大學綜合大樓內的學生餐廳作為毒品交易據點,時間長達一年,近日遭士林地方法院判處128年徒刑。消息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讓家長和學生都擔憂毒品侵入校園,也釣出東吳大學校方出面表示,經查為櫃位承包商的個人行為,交易對象並非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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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被當做毒品交易據點!(示意圖/林旻萱攝)

把東吳大學當毒品交易據點?毒販遭判10年

根據判決書,一名呂姓男子涉販賣二級毒品大麻,他先是向林姓男子購買大麻,再透過通訊軟體轉賣,非法獲利超過32萬元,甚至在短短1年內販毒24次,包括賣給陳男1次、許男5次、高男18次,其中更有8次與買家相約東吳大學學生餐廳交易。

直到去(2024)年2月4日,警方持搜索票前往呂男住處逮人,當場查獲大麻花、大麻種子、毒品殘渣袋、電子磅秤等證物,甚至在3月7日再次上門搜索時,還發現未被發現的毒品殘渣。呂男事後承認販毒,並供出毒品來源。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考量呂男曾3次協助警方逮捕其他毒販,雖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可減刑1年9月,但因其多次販賣,且販毒重量不屬小額,不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條款。

法官最後依販賣二級毒品罪,判呂男21個5年4月徒刑、3個1年9月徒刑,合併執行10年;依持有二級毒品罪判其2月、3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4月,可易科罰金沒收犯罪所得32萬2100元

東吳大學回應了:交易對象不是東吳師生

消息曝光後頓時引起家長和學生的熱議。對此,東吳大學今(22)日回應指出,經查此案為某櫃位承包商(呂男)的個人行為,與東吳大學無涉,且交易對象也不是東吳師生

校方指出,在知悉相關訊息後,第一時間即依照合約,由餐廳委外廠商麗陽公司與呂姓承包商立即解約停業。未來東吳將敦促統包廠商,加強校內餐廳承商的資格審核,維護學生安全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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