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推恢復七天國定假,內政部回「不宜倉促修法」 劉世芳:不希望民粹立法
[FTNN新聞網]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本會期要推動「還勞工七天假」修法,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對此認為不宜倉促修法。劉世芳今日答詢時也表示,不希望用民粹立法,為了特定團體講「還我勞工七天假」,就處理全國放假事宜、綁架所有勞工。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排審「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劉世芳受訪表示,七天假不算真正議題,因此暫不希望立法,原因在於上會期公聽會當時學者、立委完全沒有共識,且紀念日要不要放假,牽涉到改善勞動關係,不要立法較好。
國民黨立院黨團本會期拋出「還給勞工七天假」並將相關修法列入優先法案,要將現行僅屬行政命令層級的「紀念日暨節日實施辦法」提升至法律位階,無黨籍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及民進黨立委陳瑩也都提出相關修法。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今日也質詢劉世芳,是否贊成教師節恢復成國定假日,劉世芳答詢回應,孔子誕辰紀念日那天同時也是民進黨黨慶,「放下去怕人家會覺得我們為了自己在放假」。劉世芳補充說,若教師節放假,可能會影響偏鄉學生的受教權,若無妥善解決相關疑慮,全國放假將有困難。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質詢表示,內政部主張各界對放假期間無共識,倉促入法恐怕會造成諸多疑慮,但什麼程度有共識?劉世芳表示,大部分人能接受,但並非完全用民粹想法,認為應該多放假就放假,她不希望為了特定團體講「還我勞工七天假」,就處理全國放假事宜、綁架所有勞工。劉世芳被質疑,這麼說恐讓許多呼籲減少工時、讓勞工休息的團體傷心。劉世芳則強調內政部願意溝通,也會保持開放的態度。
劉世芳說,沒有所謂還給勞工七天假議題,在行政部門不曾出現過,這是政治議題,不應用朝野對峙方式處理,放假要有理由和意義,內政部權限沒有這麼大,必須經過內部整合等一定程序,再提案送到行政院。
由於政府2015年將勞工原本雙週84小時的工時調整為每週40小時,以縮短總工時,落實全面週休二日,2016年後勞動部再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將第23條中規定的休假日從原本的19日調整為12日,減少的七天假分別為1月2日元旦隔日、3月29日青年節、9月28日教師節、10月25日光復節、10月31日蔣公誕辰、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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