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容器抽驗 無印迪卡儂等違規

 

食藥署指出,迪卡儂販售的這款軟水壼成分標示不合格。<br />(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指出,迪卡儂販售的這款軟水壼成分標示不合格。
(食藥署提供)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19日指出,經抽驗市售塑膠製食品容器或包裝材料共250件,發現有2件塑化劑超標,12件商品標示不符規定,其中知名品牌無印良品被查獲多件產品檢驗不合格、標示不清,共計罰款5萬7000元;另外迪卡儂也有水壺之標示不符規定。

食藥署指出,本次查核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製造業者共25家,結果業者登錄、來源文件保存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等全部合格。在產品方面則抽驗250件,在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之成品標示,共有12件不符規定。

同時抽驗含塑膠淋膜之植物纖維類、塑膠手套、塑膠奶瓶、矽膠類及其他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等食品容器具共100件,檢驗包括螢光增白劑、塑化劑、蒸發殘渣、雙酚A、材質鑑別及耐熱溫度標示符合性,其中2件矽膠類產品初抽驗檢出塑化劑不符規定。

食藥署表示,標示不符合規定的12件產品中,無印良品有小料理匙、2公升壓克力冷水筒、800毫升攜帶式透明水壺、方形及圓形矽膠製冰器等5件產品上榜,總計裁罰5萬7000元。台灣迪卡儂有限公司的水壺未標示耐熱溫度,且外包裝標示本體材質為100%熱塑性聚氨酯(TPU),本體卻以壓印方式,標示50%TPU,標示不符則處以4萬元。

食藥署表示,無印良品出售的800毫升攜帶式透明水壺,標示不合格。(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表示,無印良品出售的800毫升攜帶式透明水壺,標示不合格。(食藥署提供)

在塑化劑不合格方面,1件為無印良品之「小料理匙」被檢出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超標;同樣沒有通過抽驗的彰化縣優之館有限公司販售之杯蓋矽膠貓耳朵10cm品項,被是驗出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超標,由於2件商品均已無產品可供複抽驗,食藥署已要求各地衛生局將業者 納入加強追蹤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