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短期專任職"不適用教師法.勞基法" 遭疑掛羊頭賣狗肉
生活中心/陳佳侖 、吳志恆 台北報導
近年私立大專校院多用「短期專任」包裝專案教職,"短期專任教師"不受教師法及勞基法保障,處在法律保障的灰色地帶,也影響到教師權益,因此高教工會出面痛批"短期專任教師"的條件,根本是掛羊頭賣狗肉。
除了課堂教學,還要處理行政雜物,專案教師工作量大,待遇保障卻不如編制內的專任教師,挨轟是同工不同酬,教育部也要求學校降低專案教師比例,不過近期卻出現"短期專任教師"這個新名詞。
打開教育部大專教師人才網,有私立大學刊登徵才啟事,要找「短期專任」助理教授,國立東華大學法律系教授張鑫隆就指出,專任職都是編制內且"非短期",稱短期專任互相矛盾,質疑根本是掛羊頭賣狗肉。
全教總理事長 侯俊良:「我想這個部分教育部要去做釐清,如果這個短期專任助理教授,它的意思是跟專案是一樣的,那當然它就是專案教師。」
短期專任教師,不受教師法和勞基法保障。(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專任教師,和短期專任教師權益比一比,短期專任教師,不受教師法和勞基法保障,屬於編制外人員,既然是編外、卻又號稱是專任,但聘期只有一學期或一學年不等,這樣的現象已經凸顯教職勞動條件惡化,在勞動條件條件不佳的情況下,首當其衝的就是學生的受教權。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 張志綸:「我隨時都不知道,我明年這個時候還有沒有工作,那我怎麼專注在我的教學上面,學生來說他有可能在教學上,他沒有辦法獲得一個連續性的規劃。」
短期專任教師,不受教師法和勞基法保障。(圖/民視新聞)
但也有校方提出不同看法,中原大學教務長就直言,過去曾有教師受聘後才發現不適合,但依教師法很難要求他離開,若使用專案缺聘用,則不會綁太死。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 張志綸:「也許只是一個教學方式的問題,但應該是(了解)這樣子去改善,而不是說,有學生投訴這個老師教不好,我不喜歡這個老師,好那我就把這個老師開除掉,然後去找一個沒有保障的短期教師。」
高教工會指出教育部針對短期專任教師,沒有規範也沒有罰則,讓私立大學遊走在法律保障的灰色地帶,教師權益也受到影響。
原文出處:大學短期專任職「不適用教師法、勞基法」 遭質疑掛羊頭賣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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