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的人」士官長成立性騷擾 非行政處分不能行政訴訟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空軍司令部一名陳姓士官長在支援維修補給大隊時,在公眾場合稱1名中士女同袍「她是我的人,其他人不可以欺負她,只有我可以,還稱呼女中士「親愛的」,甚至不避男女之嫌就在辦公室直接換褲子,遭女中士申訴性騷擾並經申訴會決議成立,陳男訴願被駁回,對性騷擾決議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法院審理後認定,申復會決議不是行政處分,不可單獨提起撤銷訴訟,駁回陳男訴訟。可上訴。
陳男是空軍第一聯隊士官長,支援第四修護補給大隊某航支分隊時,遭該分隊女中士申訴性騷擾。陳男被申訴的行為包括,公眾場合向其他同仁稱女中士「她是我的人,其他人不可以欺負她,只有我可以」,還稱呼女中士「親愛的」,讓女中士覺得很噁心、不自在。
陳男常在辦公室不顧男女之別直接換裝,還向女中士稱「我要換褲子囉,不要轉過來」,讓女中士感到不尊重女性同仁且不知所措。女中士在執行飛機發動機試車前進氣道檢查,完成檢查爬出進氣道時,因踩不到地板,陳男前來以工作名義向女中士稱要幫助她下來,趁人不及而以單手環抱女中士腰部的方式將她抱下進氣道。
女中士在女性休息室穿著短褲實施核心運動,期間女性同仁開門後忘記關門,陳男經過門外,向女中士稱「怎麼有象腿在晃」,使她感到被窺視及侮辱。
女中士提出申訴,經隊部組成性騷擾申訴委員會調查,112年9月7日決議原告性騷擾成立;陳男提出申復,部隊組成性騷擾申復會,11月14日作成性騷擾事件成立的申復調查報告,11月22日召開申復會審議,建議核予陳記過1次處分,再由司令部發函通知陳。
陳男對申復決議不服,提訴願經駁回後,遞狀向台北高等法院提告,請求法官撤銷訴願決定及申復決議。
北高行審理認為,依國軍性騷擾處理實施規定,解釋上僅是國防部對於申復會決議給予較為嚴謹的行政自我省察程序保障,還不能以此反面推論申復會決議就是行政處分,而可單獨提起撤銷訴訟,駁回陳男的訴訟。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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