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態度差」女大鬧客運 怒吼:我律師等級
日前,在新北市板橋的客運站,一名大鬧客運1730女子想在月台大門未開放期間出入,被工作人員提醒制止後,她反而認為對方態度不好,在櫃台大吵大鬧,警方到場後,她也不願配合出示身分證,對員警咆哮,甚至嗆聲自己是「律師等級」!
被三名員警架住還拼命想掙脫!
員警vs.女子:「不要攻擊我們!不要攻擊我們!我沒有靠近妳,再亂講話喔,你現在就是在抗拒好不好。」
女警趕緊退後保持距離,只見他緊拉住門框就是不想走,但沒有用,結果又出招一個轉身,倒退嚕要落跑,不過這只是加快送他上警車的速度而已....因為他剛剛就在客運站大吵大鬧!
員警vs.女子:「證據拿出來啊,我有恐嚇嗎?我有說出去小心點嗎?有嗎確定這句話?」
指著客運人員臭罵看他完全不能冷靜員警一人先跟客運人員了解狀況一人先跟這名女子要身分證。
員警vs.女子:「我沒有義務提供,為什麼沒有義務,我為什麼要提供,我沒有犯罪,拒絕啦,好那你就跟我們回去,不!妳沒有權利,我會跟妳們巡官講。」
結果這把怒火莫名出在警方身上,不肯配合又繼續咆哮,甚至作勢步步逼近!這地點就在新北市板橋客運站,這晚工作人員錢難賺...
因為這名女子他要出入客運站玻璃門,工作人員提醒「這只有上下車才會開放」,他認為對方態度不好,接著又詢問有沒有到台中的車?得知沒車可搭後,他暴怒在櫃檯不肯走大小聲。
員警vs.女子:「呵呵呵呵呵,法官我也都跟他們交手過,檢察官也敗在我手上很多個,我自己就是律師等級的,所以妳不要跟我玩這些,嗯,對不需要妳認同。」
跟員警折騰半天,最後被依恐嚇罪違反社維法送辦,他從頭到尾主張沒有義務出示身分證,但糾紛現場符合「有事實認定雙方已知犯罪發生經過,合理懷疑有犯罪疑慮。」,所以警方依法看身分證完全沒有問題,這下不只浪費自己的時間,也影響到其他旅客!
更多 TVBS 報導
綠委夜襲!鄭天財嗆「火燒議場」 律師嘆目無法紀:恐嚇可關2年
有片/中和老夫妻騎車擦撞遊覽車!婦雙腿遭輾恐截肢 驚悚畫面曝
花1700吃火鍋!板橋女自助吧喝到「整隻蟑螂」斷肢沉杯底
猛印資料、盯手機!女店員偕警逮港籍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