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立明自誇有「大法官所需條件」 賴士葆嘆:巧言令色
兇嫌陳彥翔縱火導致8名家人死亡,一審被判死刑,日前大法官第8號死刑釋憲之後,這成為第一宗由第一審死刑,第二審改判無期徒刑的案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11日)發文直批,討好執政黨的死刑釋憲,卻是最違反8成以上主流民意的社會議題,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在立法院卻說,終極廢死非社會最急迫的問題,完全沒有擔當。被提名副院長的姚立明是政治變色龍,他竟狡辯說這是大法官所需要的條件,令人嘆為觀止。
賴士葆痛批,偽善的政府說台灣沒有廢死,但是其實已經實質廢死,要判死刑有8道重重攔阻,原本判死刑的也立即轉彎了。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在立法院說,終極廢死非社會最急迫的問題,但是民眾要說大法官違反民意,討好執政黨的死刑釋憲,卻是最違反8成以上主流民意的社會議題。張文貞在立法院備詢甚至刻意閃躲,不敢面對民眾最關心的死刑議題表態,討好執政黨的態度明確,嘴巴卻不承認,完全沒有擔當。
「被提名副院長的姚立明,是形象鮮明的政治變色龍!」賴士葆直言,他遊走各黨之間,不忠於政黨及特定意識形態,卻被他狡辯成為這是他忠於專業及良知,還說這是大法官所需要的條件,如此的「巧言令色,鮮矣仁」,真是令人嘆為觀止。他說他只認同中華民國,他明知道他現在所效忠的民進黨根本不認同中華民國,只是把中華民國當作台獨的借殼上市工具,這樣巧取扭曲的解釋,又怎對得起專業和良知。
賴士葆質疑,姚立明自豪有豐富的政治經驗,符合司法院組織法提名大法官的條件之一,然而賴清德和姚立明都迴避出任大法官的重要條件是要超越黨派的規定,幾乎所有的大法官提名人都是「綠友友」。當主流民意都認為姚立明被提名大法官是道地的酬庸,只有他和賴清德不承認,法律界學經歷比姚立明豐富的人多如過江之鯽,在他乏善可陳的學術經歷中,他何德何能雀屏中選?
「當然是他出任賴清德全國競選總部主委的緣故,因此論功行賞。」賴士葆強調,姚立明說憲法法庭是一個法院,不是民意代表機構,所以不受民意拘束,也不對選民負責,這樣的表態就可以知道大法官為何遠遠的背離民意,因為他們視民意如無物,他們只對提名的總統和政黨負責。這群人不知爾俸爾祿、民脂民膏皆是來自納稅人的荷包,全然自以為是的罔顧民意,這就是恐龍法官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