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若知今日, 何必當初─國民黨所提修法方案並未照案通過

〈專文〉若知今日, 何必當初─國民黨所提修法方案並未照案通過
〈專文〉若知今日, 何必當初─國民黨所提修法方案並未照案通過


文/游盈隆
今天(20)一早,我去王淺秋小姐主持的廣播節目[千秋萬世]。正好遇上立法院戰雲密布,朝野政黨因三大法案爆發嚴重衝突,院外濟南路上湧進可觀的青鳥(挺執政黨群眾),頗有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氣氛。
我在節目中明確表達了一個看法,那就是,今天立院表決三大法案,但從各種跡象來看,沒有任何一個國民黨所提修法方案會照案通過。不曉得民進黨立院黨團在緊張什麼。果然,從立法院到目前為止的表決結果,證實我早上的預測是正確的。
首先,第一個表決通過的修法是選罷法。內容是[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這是民眾黨版本的修法,讓未來罷免案的提出更嚴格也更公正,但無傷罷免權。
至於國民黨版本[罷免的同意票須高於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基本上胡鬧,一個月後才能拿出來表決。但據了解,民眾黨並不贊成此一修法。通過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第二,憲政訴訟法通過的修法版本,以民眾黨修正案為主,只能算是小修,至於來勢洶洶的國民黨翁曉玲版本,其最具爭議性的部分都沒納入。
(按: 翁版憲訴法第30條修法,主張將大法官[現有總額]改為[法定15人],並調高違憲審查與暫時處分裁定門檻提高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翁曉玲版之所以引發爭議,主要是因為她的版本欠缺學理與經驗的基礎,且具十足針對性,給人一種報復性立法的感覺。如果她的版本不幸通過,很可能讓憲法法庭無法運作。所幸她的版本沒通過。
已獲通過的民眾黨版本,我的看法是:「有修跟沒修差別不大」,略嫌畫蛇添足。因為最大的差別在違憲判決須9人,一般為8人(15人過半,簡單多數決),只差一人。只能說是修個[奇摩幾],向憲法法庭吐一口怨氣而已。真的沒甚麼大不了。
第三,關於財劃法修法,則確實是一個大問題,也是一個大變數。好加在,藍白對此項修法沒共識,分歧也不小。國民黨版本向中央搶錢,約6610億,獅子大開口,如照案通過,真的會癱瘓中央政府運作。民眾黨版本也搶了將近3000億,中央同樣也受不了。結果究竟如何?要到午夜才揭曉。當然,最好是從長計議。
今天是民進黨執政以來最難熬的一天,這也是嚴重低估少數執政後遺症的結果。
#天佑台灣 天佑台灣人民
(本文取自游盈隆臉書)

攝影/林世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