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提高新生兒生育津貼 第2胎調升至3萬
[NOWnews今日新聞] 屏東縣為鼓勵縣民提高生育意願,減輕育兒家庭負擔,縣長周春米於今(16)日宣布,114年1月1日起,第2胎以上新生兒生育津貼將提高1萬元,調升至3萬元。除加碼生育津貼外,父母還可申請到宅母嬰照護月嫂80小時的免費服務。
周春米指出,屏東縣111年全縣出生人數為3,749人,自他上任後,112年起發放生育津貼每名新生兒2萬元,該年度出生人數達到4,260人,比111年增加511名新生兒;截至113年11月底,出生人數達4034人,較112年同期增加148人,顯示屏東縣友善育兒政策受到縣民的支持與肯定,讓父母在照顧新生兒的同時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與能量,這也為40歲以上女性提供了二度就業的機會。此外,政府會持續在各鄉鎮規劃托育及托嬰中心,為0-2歲幼兒提供更妥善的照顧。
活動中,孕媽咪們也分享了心聲。已懷上第三胎的吳媽咪表示,預產期在下個月,縣府提供的月嫂服務80小時補貼讓她倍感安心。新手媽媽何媽咪希望能將生育津貼用於月子中心。縣府民政處強調,屏東縣生育津貼與到宅月嫂服務,及各鄉(鎮、市)公所的生育補助並不衝突,符合資格者皆可同時申請。
民政處提醒,自112年1月1日起出生的新生兒,需在屏縣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確保父母已在屏縣設籍且實際居住滿一年,方可申請,每名新生兒可獲得2萬元的生育津貼,114年1月1日後出生的第2名以上新生兒則可再加碼1萬元。申請需於新生兒出生後6個月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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