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 只道歉、不賠錢! 上海地鐵撞塔吊影像曝光 官貼致歉專用章 稱不能索賠
[Newtalk新聞] 中國昨(22)日發生一起意外事件,在上海地鐵 11 號線行駛的列車撞到塔吊。對此上海地鐵官方微博聲稱,因外部塔吊施工侵入線路,才導致意外發生。
根據《瀟湘晨報》今(23)日的報導,上海地鐵 22 日晚新運營公告,稱 11 號線受損區段預計於當日晚上 9 點左右恢復開通運營。針對此次受 11 號線故障影響的乘客,上海地鐵也開具了致歉信,致歉信上蓋的章為上海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中心「致歉信專用」章。
上海地鐵約自 2018 年就開始使用「致歉信專用」章。官網電子致歉信一欄的聲明中都有寫明,電子致歉信僅用作對延誤時段相應線路、車次的乘客表示歉意,不能作為乘客乘車的憑證及列車延誤給乘客帶來損失時要求賠償的證明。
對於「致歉信專用」章的使用,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專用章在突發運營故障等情況時,能簡化內部審批流程,讓致歉信更迅速發布,及時向乘客表達歉意與說明情況,體現對乘客的尊重。
乘客與地鐵運營方形成運輸合同關係。當出現運營故障等違約情形時,出具致歉信是運營方履行告知和安撫義務的方式,專用章的使用明確了運營方的主體身份和責任承擔,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意義。專用章可以作為地鐵運營方對乘客表示歉意的一種證明,具有一定證據效力。如果乘客因地鐵晚點等情況遭受了實際損失,需要向地鐵運營方主張權利時,致歉信可以作為相關事實的證據材料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致歉信專用」章效力存在侷限。因其為內部章,與公章等具有明確對外法律效力的印章相比,其法律效力相對有限,在一些涉及重大責任認定、賠償等法律事務中,不能僅憑此章確定地鐵公司的最終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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