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新規上路 11月30日起未領牌將受罰
微型電動二輪車日益普及,成為短程通勤的熱門選擇,但道路安全與管理規範也需同步提升。自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將全面納入交通管理範疇,所有車主需完成掛牌登記並投保強制險後,方可合法行駛道路。
根據彰化監理站最新統計,截至10月底,彰化縣已有19,290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掛牌登記,其中本國籍車主12,835人,占66.54%,外國籍車主則達6,185人,占32.06%。彰化市以2,850輛成為領牌最多的行政區,其次是鹿港鎮2,363輛及員林市1,649輛。
彰化監理站長黃建興表示,這些數據不僅顯示微型電動二輪車在日常生活中的普及程度,也反映外籍勞工對此交通工具的依賴。彰化縣作為全台重要的產業大縣,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成為本地居民與外籍移工重要的代步工具,如何有效管理與保障交通安全,成為相關單位的重要課題。
黃建興指出,11月30日起,彰化監理站將聯合警方執行微型電動二輪車專案稽查,透過領牌數據分析,鎖定高使用率路段及熱點時段進行密集攔查。他提醒,未領牌上路的車主,不僅可能面臨罰鍰,若車輛未經型式審驗合格,將直接遭沒入,損失慘重。
黃建興進一步強調,專案稽查的目的不在於處罰,而是希望提升民眾的守法意識,進一步降低道路交通意外的風險。他呼籲民眾及早完成領牌手續,避免因違規受罰影響日常生活。
彰化監理站提醒,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時,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有效期間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實車查核,車主鄉親如欲查詢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更多資訊,可至監理服務網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