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車」掛牌起成效! 汐止警稽查逮獲偷車賊
汐止警分局與基隆監理站於(2)日執行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導暨執法專案勤務時,在汐止區福德一路某巷口攔查到一輛於(1)日遭車主通報失竊的微電車,現場將58歲的駕駛鍾姓男子依竊盜罪帶回偵辦。由於車主依規定申請並懸掛車牌,讓員警能夠在茫茫車海中準確辨識,在失竊24小時內尋獲車輛,展現掛牌制度的效用!
據了解,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於今年11月30日開始實施全面領牌規定。汐止警分局表示,他們近期與基隆監理站執行微電車宣導暨執法專案勤務,就在2日攔查到這輛通報失竊的微電車。當時,駕駛鍾嫌言詞反覆、神情閃爍,支支吾吾無法交代該車的取得經過,警方遂將其帶返警局深入了解案情,全案隨後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汐止警分局提醒民眾,微型電動二輪車自去年11月30日起納管,並於今年11月30日起,未掛牌上路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視車輛是否經形式審驗合格,決定將車輛移置保管或沒入。車主務必留意相關規定,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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