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車11/30起須領牌並投保 南投警加強宣導取締
▲南投警加強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與投保強制險新制宣導取締。(圖:南投縣府警察局提供)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提醒,自一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起,全國實施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與投保強制險新制,未依規定辦理車輛不得上路,違者處罰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並禁止駕駛,車輛也將移置保管或沒入。
新制重點:「掛牌要求」所有微型電動二輪車均需向監理機關辦理掛牌,並於車輛顯著位置懸掛車牌,且掛牌時須提供車輛購買證明、使用手冊或其他認證文件;「強制險投保」則為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需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確保事故發生時能提供基本保障。如未依法掛牌,最高處新臺幣三千六百元罰鍰 未投保強制險,處新臺幣五百元至一千五百元罰鍰不等。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統計今年一月至十月微電車違規取締計一千三百五十件,常見違規項目為乘坐人數超過規定及不依相關規定行駛等。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特別提醒民眾,騎乘微電車雖免駕照,但須年滿十四歲才能騎乘,違者最重處一千二百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違者將處三百元罰鍰;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違者最重處五千四百元罰鍰;亦不得載人及限速於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載人者將處三百元至六百元罰鍰,超速者最重處一千八百元罰鍰。騎乘中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違者最重處一千二百元罰鍰;微電車亦不可酒駕、毒駕 ,違者最重處二千四百元罰鍰,拒絕者處四千八百元罰鍰,
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同時為使民眾更了解微電車新制上路等規定,南投縣府警察局在各級學校及社區照護關懷據點、老人會及樂齡中心等,持續進行宣導 ,讓縣民能更深入瞭解現行交通政策 ,進而遵守交通規則。
南投縣府警察局呼籲,此措施旨在保障駕駛人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並維護交通秩序,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應儘速完成掛牌與投保程序,避免因違規受到罰鍰,確保自身行車安全,透過新制實施,達到降低事故,共同打造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