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藐視國會罪寒蟬效應?鄭銘謙期望:合乎憲法規範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國會昨經過15小時表決大戰,經二讀通過《藐視國會罪》(行政罰部分)以及人事同意權相關規定修正,朝野攻防僵持至半夜,預計24日的院會可能審議未及的刑事責任部分。法務部長鄭銘謙今(22)日表示,期待能聽取各界意見,參酌各國立法,並訂定符合《憲法》規範的法條。
藐視國會罪是否合憲?鄭銘謙回應,「這個我們會再看看那個條文的具體內容。」
根據《藐視國會罪》二讀條文規定,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的危害或依法應秘密的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同意,不得缺席。
違反上述規定的政府人員,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
而被質詢人經主席依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
此外,台中捷運發生的持刀傷人事件,以及廢死議題,鄭銘謙回應,「法務部的立場已在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中清楚表達。」
至於北檢檢察長及高雄高分檢檢察長的人事案,他則說明,相關人事預計於7月8日上任,法務部已正式啟動相關程序。
照片來源: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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