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三讀!國民黨轉向支持黃珊珊版違憲宣判大法官不得低於9人
立法院會20日處理「選罷法、憲法訴訟法及財劃法」三大爭議法案,其中針對《憲法訴訟法》目前大法官釋憲法庭審理,同意門檻為「現有總額1/2同意」,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原提案修訂,大法官法定總額15人,並宣布違憲通過門檻至少法定總額2/3,意謂10位大法官同意才可做出判決。不過,民眾黨黃珊珊也提版本,明訂參與憲法判決大法官最低人數爲10人,宣告違憲大法官最低人數為9人,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大法官缺額提名,國民黨最終,決定妥協轉向支持黃珊珊修法版本。
立法院20日審議「選罷法、憲訴法及財劃法」三大爭議法案,其中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法,由於近期釋憲法庭作出「死刑有條件合憲」及「國會職權修法多數違憲」的判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法反制,明訂大法官「法定總額15人」並宣布違憲通過門檻至少法定總額2/3,10位大法官同意才可以宣判違憲。不過翁曉玲修法版本遭批評,用「法定法官人數」,恐導致憲法法庭大法官因人數不足,無法受理釋憲提案,導致釋憲法庭空轉的情況。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批評,《憲法訴訟法》修法時完全沒有進行協商,直接包裹進入院會表決,沈伯洋更用香港反送中修法相比,同樣都是「立法干涉司法」,沈伯洋:『(原音)同樣破壞了香港的司法獨立,我們今天也是面臨到一模一樣的問題,我們的司法的獨立性,我們最高的裁判就是我們的憲法法庭,當你把憲法法庭癱瘓,讓憲法法庭沒有辦法正常運作 這就是司法獨立侵害的開始 甚至不是開始,幾乎都已經要結束,這就是為什麼人民今天要站出來的原因。』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20日也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動議,明訂參與憲法判決大法官最低人數爲10人,宣告違憲大法官最低人數為9人,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大法官缺額提名。另外,針對《憲法訴訟法》43條中,釋憲法庭若暫時處分之裁定,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3/5以上同意,並應附具理由,黃珊珊未提出修正。
最後,國民黨《憲法訴訟法》43條依黨團提修正動議版本三讀外,其餘《憲法訴訟法》的修法條文,「國民黨似乎全數妥協」,對於大法官宣判違憲人數及總統應補足大法官提名,「國民黨全都轉向選擇支持黃珊珊的修法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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