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攻防 綠拋大法官自提暫時處分
行政院《憲法訴訟法》覆議案遭立法院否決後,救濟途徑除了已曝光的老柯(柯建銘)及小林(林明昕)版,11日又出現大法官自提暫時處分版本,民進黨人士表示,「院際協調」是賴清德總統的底牌,以賴清德個性,尚未拍板前,任何方案皆開放討論,以利高層沙盤推演。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表示,民進黨團會負責《選罷法》和《憲法訴訟法》,提出暫時處分和釋憲,《財劃法》行政院提覆議,如覆議失敗,將提暫時處分和釋憲,都已經分工好了。不過對於柯建銘的說法,行政院人士表示,等到收到法案覆議結果後,會再審慎評估。
據透露,《憲訴法》覆議案遭否決後,綠營沙盤推演納入各種考量,包括重提大法官人選,未來有可能,目前暫不考慮,因為會被杯葛;其次是院際協調,但這是賴清德的底牌,不會這麼快出招。
黨內人士表示,救濟途徑有很多種,目前研議中有3種,柯建銘提出的暫時處分與釋憲,林明昕的預防性權利救濟,鍾佳濱立委拋出的大法官自提暫時處分也是一種方式。因為《憲訴法》比較特別,若大法官認為,《憲訴法》可能對憲法法庭的正常運作產生重大影響,也可自行提出暫時處分。
認同此觀點的黨內人士指出,大法官有權依據其職權,提出暫不適用的解釋。這樣的權利保障法律適用的公平性與正確性,大法官作為國家法律的最高解釋機關,需平衡法律實施與司法運行的整體利益。
至於林明昕提出法案公布未生效期間,提出釋憲,或「預防性權利救濟」;有黨內人士認為,目前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大法官受理釋憲案的時間點,因此關於何時可以提出釋憲聲請,仍存有彈性。
柯建銘則認為,林明昕舉例,《民事訴訟法》246條,將來可能的給付之訴,那是民事的部分,但是現在談的是憲法,當然林教授也說得很清楚,這並非《民事訴訟法》,卻引起學者來批評,而預防性權利救濟,其實就是暫時處分。
國民黨立委林沛祥直言,這就是知法玩法,不認帳,民進黨對於憲法現在結構跟制度不合自身利益時,就會想盡辦法扭曲憲法跟法律的隔閡達到目的。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說,民進黨要怎麼分工,外界無權干涉,但分工合作應是替老百姓推動福國利民之法案,不是用來對抗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