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教師報警帶回小六生「不適任」 盧秀燕道歉:太早下結論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西區某國小1名小六生今年3月和老師起衝突,拿樂樂球棒打老師,老師隔天報警,2名警員到校將學生帶回派出所,市長盧秀燕昨痛斥是最壞的教育示範,怒批教師「不適任」,卻引來基層教師及網友怒火。盧秀燕今天(3日)受訪時改口說,她對於老師適任與否太早下結論,她必須向這名老師道歉,但也強調若非現行犯,警察不能直接將孩子帶走,否則就是違法,她將請教育局訂出SOP,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
台中市議員李中昨在市政總質詢時披露,西區某國小1名小六生今年3月和老師起衝突,拿樂樂球棒揮打老師,隔天向老師道歉,但老師疑似認為他態度不佳直接報警,2名警員到學校將學生帶回派出所做筆錄,移送少年法庭,讓家長相當不滿。
盧秀燕對此表示「痛心」,痛斥該名教師在學生道歉後仍不放手,是最壞的教育示範,教孩子認錯卻不放手還追究報警,警方沒有傳票,校方還讓學生被帶走,毫無法律觀念,要求教育局、警察局等單位查察嚴處。
不過此舉引來基層教師及網友怒火,紛紛湧進她臉書留言灌爆,「為什麼學生打老師結果老師被處罰?」、「支持老師報警」、「學生道歉老師一定要原諒,不原諒就是最壞示範?」、「原來學生打老師,事後道歉就可以了,真是刷新我對尊師重道的觀念」。
盧秀燕今天上午受訪時一改先前的態度說,現在教導孩子不容易,過程須用盡方法且可能心力交瘁,她完全可以理解,至於老師為何會這樣做,有什麼樣辛苦的地方,前因後果她必須完全了解,也如教師會所說,她對於這個老師適任與否太早下結論,「我必須向這個老師致歉!」
盧秀燕說,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該對法律有更好的認知,因為「少年事件處理法」有非常嚴謹的規定,孩子須由法定監護人或家長陪同才可到警察局,若不是現行犯,警察更不能直接將孩子帶走,否則就是違法;我想任何人如果不是現行犯,就這樣被帶走,恐怕都會引起軒然大波。針對這部分,我們應該加以檢討,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
盧秀燕說,這件事情也凸顯大家對法律知識可能有不足的地方,學校可能不清楚該怎麼做,家長也很驚慌,老師可能也不知道這麼做是有問題的。針對此極少數的案例,我會請教育局訂出SOP ,以利大家參考,讓大家對法律的遵守與執行有更好的認識,大家都很辛苦,包括孩子至今仍有很大的心理創傷,我們會予以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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