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藍白荒謬修法!5本土小黨、11民團喊話:通過大法官任命是義務

[FTNN新聞網]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立法院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20日聯手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24)日立法院將針對司法院人事案進行投票。對此,包括民進黨立委黃捷、吳沛憶、前立委林昶佐、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等太陽花世代參政者,以及多個民間團體、本土小黨發出聯合聲明,要求藍白聯盟為粗劣修法負起責任,在大法官同意權投票時通過提名人選。

立法院院會20日通過《憲法訴訟法》。(圖/資料照)
立法院院會20日通過《憲法訴訟法》。(圖/資料照)

《藍白聯盟荒謬修法已成事實 通過大法官任命就是義務》聯合聲明如下:

12月20日,立法院於爭議聲中,由藍白多數聯盟舉手表決,三讀通過台灣民眾黨版《憲法訴訟法》修法。

按立院通過新法,未來臺灣的憲法法院,將適用下列三道門檻:
一、大法官法定總額15人。無論現有總額幾人,評議需10人以上成會
二、合憲判決需過半數同意
三、違憲明定需9票同意

這三道門檻結合,將導致令人強烈憂心的「政治癱瘓司法」及「少數綁架多數」亂象。

首先,舊法規定大法官評議三分之二以上成會。新法修正大法官評議強制10人成會,卻沒有大法官缺額時立即補足人數的配套規定。
因此,將產生「立院蓄意擱置不審議」時,憲法法庭「遇缺不能補」因此「癱瘓不能審」的憲政空窗。

立法院多數可透過政治手段直接封殺憲法法庭運作,形同立法權可消滅司法權,將形成權力失衡的巨大憲政危機。

再者,舊法規定判決依過半數意見為之。按照新法,大法官判決違憲強制規定需要9票。恐造成「2席綁架全體」的荒謬情形。

例如,10人評議,多數8票認定違憲,僅少數2票支持合憲,因未達9票違憲門檻,此時將產生「2>8」僅需控制2席,就能否決8票的荒謬結果。

而當大法官全體15人參與評議時,若多數8票認定違憲,少數7票認定合憲,將產生不能判決違憲(未達9票)亦無法判決合憲(未達半數)的「僵局法院」。

若這樣「誰都不能做決定」的「僵局法院」發生在憲政機關發生嚴重衝突,或國家進入緊急危難狀態時,恐將釀成「民主自毀」的憲政危機。

立院藍白多數的立法品質如此粗糙,制定如此荒謬的條文,我們感到相當遺憾。

我們更憂心立院藍白多數的激進作為,恐導致行政權不得不以非常態手段還擊。

而屆時憲法法庭若陷入停擺,無法由大法官行使憲法職權定紛止爭,若陷入憲政內戰,絕非人民樂見。

《憲法訴訟法》三讀通過,木已成舟。然而大法官因7人任期屆滿,現有僅餘8席,憲法法庭因新法而癱瘓的危機近在眼前。

我們嚴正呼籲立法院,補救自己的粗劣立法!既然藍白多數聯盟潛藏憲政危機的法案已三讀通過,則通過新任大法官提名就是藍白多數聯盟對人民的義務。

12月24日立法院將舉行大法官同意權投票。我們認為,立法院既然已三讀堪稱「憲政不定時炸彈」的新法,就有責任通過新任大法官提名,使憲法法院正常運作。

若藍白全數否決,將直接造成憲法法庭癱瘓。若僅通過2人,若有任一大法官依法迴避,亦形同癱瘓。即使10人成會,也恐產生2人否決8人,極少數控制多數的現象,難以針對惡法作成違憲判決。

若立院藍白多數聯盟拒絕同意新任大法官提名,癱瘓憲法法庭;或刻意只通過極少數任命,導致2票綁架多數,難以做成違憲判決,實質架空憲法法院,開啟新修惡法的「憲政空窗期」,則藍白必須為接下來可能產生的一切憲政混亂負起全部責任!

我們深知臺灣民主得來不易。權力分立制衡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是民主政治的根基。

我們絕不容許任何政客為一黨之私,濫用權力,玩弄數字遊戲,破壞權力分立制衡,摧毀臺灣人民用血淚換來的民主憲政。

我們也呼籲所有珍惜臺灣民主的公民,共同監督立法院12月24日的大法官同意權投票。讓我們用行動守護民主,阻止臺灣憲政秩序遭到破壞!

【發起團體與個人名單】(持續更新)
團體:
人本教育基金會
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
台灣台語路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基督教好牧人全人關顧協會
社團法人臺中市賦女協會
社團法人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宜蘭縣得安家庭關懷協會
返觀臺灣公共治理協會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
勵馨基金會

個人:
立法委員吳沛憶
立法委員黃捷
立法委員沈伯洋
立法委員范雲
立法委員張雅琳
立法委員林月琴
立法委員陳培瑜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
台北市議員林亮君
苗栗縣議員曾玟學
前立法委員林昶佐
前立法委員洪慈庸
前立法委員陳柏惟
作家馮光遠

政黨: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台灣綠黨
台灣基進
社會民主黨
時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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