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財劃法」修正「未考量事權劃分」非常不合理!主計長陳淑姿:省府業務應移回各地方政府辦理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財劃法」,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今日在「行政院針對立法院三讀財政收支劃分法版本說明記者會」表示,該修正案「並未通盤考量事權劃分,非常不合理」,她直言,地方自有財源將大幅增加,再要求保障一般性補助款金額實屬不合理。另基於錢隨事權移轉原則,中央所承接的省府業務 ,應一併移回各地方政府辦理。
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表示,立法院12月20日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正案,中央須再增加釋出財源 3753 億元,占整體歲入9%,連同一般性補助款 2501 億元,占 6%,二者合共占 15%,「由於並未通盤考量事權劃分,非常不合理。」
陳淑姿再說,精省前中央歲入比重 60.1%,地方 39.9%、包含直轄市及縣市 28.9% 、臺灣省政府 11%,精省是中央接收省府業務及支出,中央連同省府計 71.1%,直轄市及縣市 28.9%。
陳淑姿提到,精省後中央雖承接省府稅課收入等1505億元,但也承接相關支出2892億元,收支併同考量後中央入不敷出達 1387 億元,並未因精省而獲益。
陳淑姿並說,精省後以114年度為例,中央及地方歲入總計4兆1809億元, 包括中央3兆1534億元,占75.4%;直轄市及縣市1兆275億元,占24.6%。如按精省前比例分配,中央占71.1%,直轄市及縣市占28.9%,則中央須釋出4.3%,約需1798億元,但一般性補助款已編列 2501 億元,占6%,已高出1.7個百分點,修法後中央須再增加釋出財源 3,753 億元,占 9%,二者合共占 15%。
陳淑姿直指,但省府業務仍留在中央,非常不合理,所以應併同考量事權劃分,否則恐造成地方為了消化預算而浮濫支出,加碼非法定社會福利、未經審慎評估興建蚊子館等,影響地方財政紀律。
陳淑姿再說,修法後地方自有財源將大幅增加,再要求保障一般性補助款金額實屬不合理。另外,基於錢隨事權移轉原則,中央所承接之省府業務 ,應一併移回各地方政府辦理。
陳淑姿接著表示,第一、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6個直轄市獲配61.76%,16個縣市僅獲配24%,故大部分縣市獲配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尚無法支應人事費等基本財政支出,須透過一般性補助款予以調節,彌平各地方之 基本財政收支差短。修法後,地方獲配之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大幅提升,將足以支應其基本財政支出,一般性補助款功能已不復存在,「 再要求其維持修法前金額,實屬不合理。」
第二、陳淑姿說,修法後地方自有財源將大幅增加,甚至部分縣市獲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已大於其 113 年度歲出預算規模,無須再自籌財源,基於錢隨事權移轉原則,以及避免將來地方為了消化預算而浮濫支出,中央所承接的省府業務包括老農津貼159億 元、勞健保費915億元、省立學校350億元、省立醫院 452 億元等 ,應一併移回各地方政府辦理。
第三、陳淑姿表示,修法後中央政府每年將減少經常性收入3753億元,為嚴守財政紀律,中央舉債數不應再增加,所以只能透過相對縮減歲出規模因應 ,另因通過版本、要求一般性補助款不能減少,且依法律義務支出皆屬依相關法令規定編列之經費,無法因財政困難而逕予刪減,減列範圍只能侷限在其餘歲出。
(圖片來源:行政院)
更多放言報導
國民黨周五闖「3大法案」立院外搭帳篷守夜...黃捷批「毀滅民主到不死半殘地步」、吳思瑤:毀台滅國是認真的
點名藍營「財劃法」跟事實有落差!賴清德憂6000多億給地方成中央資金大缺口:恐無法支持國防外交、基礎建設、震災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