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砸40.8億獎勵家戶屋頂光電 盼帶動720億投資額

內政部規劃在國家公園的辦公室和遊客中心屋頂上設置光電板。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提供
內政部規劃在國家公園的辦公室和遊客中心屋頂上設置光電板。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提供


為達成2050淨零轉型目標,行政院會今(12/5)通過「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經濟部表示,將針對屋頂面積1千平方公尺(302.5坪)以下之私有建築物,獎勵每kW 3千元,每案最高30萬元,地方政府可加碼獎勵,提升設置誘因;預計全程4年投入40.8億元,可創能1,200MW,帶動720億元投資額。

立法院去年5月修正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將建築物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入法。並且內政部擬設「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針對新建、增建及改建的建築物屋頂「達1千平方公尺以上」,須在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預計年底前預告。

有關「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經濟部說明,太陽光電推動以屋頂型為優先且成效良好,2025年屋頂型目標已兩次提升到8GW,透過中央公有屋頂示範、校園光電相關政策,引領屋頂型光電也在2024年3月提前完成8GW目標,未來持續往淨零目標邁進。

經濟部提到,成本的部分,如果以小屋頂來看,每千瓦的成本大概是在5萬5到6萬之間。由於小容量案件光電行政程序成本與大容量案件相當,致其投資報酬率低,較不具經濟效益,並且透過內政部提供之資料分析,我國屋頂面積比例小於1千平方公尺以下僅設置10%,尚有潛力。

經濟部指出,因此透過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針對1千平方公尺以下之私有建築物進行獎勵,由地方政府向經濟部申請經費,並且簡化民眾申請流程及應備文件,僅需備5紙文件,地方政府並可加碼獎勵金額,提升民眾設置誘因,預估計畫執行期間約可推廣擴散約12萬戶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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