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產創條例」修正草案 相關租稅優惠明年起適用
[Newtalk新聞] 為協助產業數位化及低碳化雙軸轉型,協助新創事業募資,強化公司對外投資的同時保護關鍵技術,經濟部擬具產業創新條例(下稱產創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計9條文,相關租稅優惠條文自114年起適用。
因應產創條例第10條之1將於113年底屆期,以及人工智慧(下稱AI)創新應用及節能減碳趨勢,該條文保留智慧機械、5G及資安項目,並另納入AI及節能減碳,有助於引導台灣百工百業投資相關設備,落實AI化與低碳化雙軸轉型。另外,為配合產業投入智慧化、AI及低碳化等相關設備,申請適用金額上限由10億元提高至18億元,延長優惠至118年12月31日止,更貼合產業升級轉型所需。
為協助新創事業發展,這次也同步修正第23條之1與第23條之2,第23條之1部分,將有限合夥創投事業的實收出資額門檻從現行3億元降為1億5千萬元,並提高第3年度起,投資新創事業須達一定金額或比率,以鼓勵創投事業及早投入更多資金於新創事業。天使投資人投資新創也有租稅優惠,第23條之2投資門檻從現行100萬元調降為50萬元,而投資對象為5年內的新創事業,皆可持續獲得資金協助,且天使投資人投入的產業範圍屬國家重點發展產業者,每年可減除金額上限提高到500萬元,以協助新創事業取得資金。
此外,為保護關鍵技術及維持產業競爭力,第22條修正草案,透過聚焦投資管理範圍,除投資達一定金額應事前申請核准外,另增列投資於特定國家或地區、特定產業或技術等情形亦須事前申請;同時增訂第67條之3中央主管機關配套管理權限,未申請核准實行投資,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而未改正、停止或撤回投資,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
這次修正施行後,期可帶動產業升級轉型、推動新創事業發展,更能保護關鍵技術。期望該修正案送請立法院審議能儘速通過,俾利法案順利實施,形成台灣產業轉型升級的助力。
行政院長卓榮泰提示,創新創業發展是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的重要關鍵,為因應產業在數位、淨零的雙軸轉型,這次修正案展延設備租稅優惠期間至118年;並為了因應最新創新產業趨勢,適用項目新增「人工智慧」及「節能減碳」,加速百工百業落實智慧化與低碳化轉型。
卓榮泰說,這次修正案也放寬資金投資新創事業門檻,充裕新創事業資金,協助更多的新創事業度過創業最為艱難的初創期,成為推動台灣成長的新動能。另外,國際情勢日漸複雜,這次修正案調整對外投資管理機制,以落實保護我國產業關鍵技術,維護我國產業競爭力,並守護國家經濟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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