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人員暫時進出案遭退件 中市府曝理由
台中新光三越百貨氣爆事故近兩周,何時開放相關人員進出搬運貨物、處理生鮮產品,台中市政府都發局要求新光三越公司應先提出第一階段安全評估人員進出勘查計畫,第二階段再依查勘結果提出施作安全維護措施,經備查後,才可進入,確保人員安全,都發局說,業者檢附資料尚需補正,昨天(25)依規退件。
都發局表示,新光三越公司2月21日提送第一階段「安全評估人員進出計畫」,備查在案,2月24日提送第二階段「建築物評估結果及評估商場巡視整理動線防護計畫」,雖檢附「建築師及結構技師簽證表、建築師及結構技師與瓦斯單位及機電系統安全評估檢查表、商場巡視整理動線圖面及照片等……」,但內容尚缺「1.安全評估人員之評估結果、2.相關防護計畫設施施作工期、期程及設置型式、3.人員進出之管制對象、管制時間及管制方式、4.查目前所提計畫僅申請地下3樓至地上10樓,請補充地下6樓至地下4樓及地上11樓至14樓(含屋突層)未申請原因、5.各樓層之管制人員及勞安人員與計畫、6.緊急應變計畫(含緊急應變中心)……等。」,都發局說,計劃書超過80頁,同仁挑燈夜戰,逐頁審查,發現資料還是不齊,因此25日依規檢退計畫,並請新光三越公司補正完成後重新送請備查。
都發局呼籲新光三越公司,應就人員暫時進出及外牆附掛物可能掉落之緊急搶災、建築物整體安全評估至可供人員暫時進出,和後續整體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依規及依計畫早日完成,以維公安。(寇世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