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2度裁定郭哲敏交保金額提高至1億 檢方抗告了

新北地院裁定,郭哲敏以1億元交保。(圖:調查局)
新北地院裁定,郭哲敏以1億元交保。(圖:調查局)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及賭博、地下匯兌案,集團洗錢金額約217億,卻在檢警搜索前潛逃出國,去年8月才被檢調從泰國解送回台並羈押禁見獲准,新北地院合議庭2度裁定交保、並將交保金提高至新台幣1億元。據了解,新北地檢署考量無法防止郭哲敏逃亡,且還有證人尚未詰問完等,已提抗告。

檢警調查發現,郭哲敏涉經營線上博弈網站與地下匯兌,潛逃至泰國後,去年8月遭警方解送回台歸案。經羈押約1年3月後,新北地院合議庭今年11月8日裁定5000萬元交保、郭哲敏的小弟張旭昇以500萬元交保。隨後新北地檢署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1月1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裁。

新北地院合議庭11月18日再度開庭後裁定將郭哲敏交保金提高至1億元、張旭昇提高至1000萬元,皆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8月,並以電子腳鐐監控,每天上午10點至中午12點之間要在指定住所自拍門牌與臉部回傳,向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報到。

根據中央社報導,新北地檢署考量,無法防止郭哲敏與張旭昇逃亡,且電子腳鐐告警多次,加上郭哲敏洗錢金額高、曾逃亡、在國外有勢力,各國都有銀行帳戶或辦公室,生活優渥、交往複雜,且還有證人還沒交互詰問完畢等,因此已就郭哲敏與張旭昇交保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