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溪煤礦建築群 登歷史建築
新北市政府25日公告登錄「新平溪煤礦歷史建築群」為新北市歷史建築,文化局表示,新平溪煤礦自1965年開坑,1997年閉礦,延續台陽鑛業自日治時期以來的採礦歷史,展現當代產業技術特色,為北台灣煤礦業開發與經營的重要見證。
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原台灣煤礦博物館)因《國土計畫法》修法,將於明年面臨土地使用目的違法困境,恐因此被迫結束營業,園區提報「歷史建築」登錄8案,拚登錄文資。
文化局表示,5月接受民眾申請提報,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邀請文資審議委員、提報人、平溪區公所、建物及土地所有人等相關單位辦理多次會勘,11月29日提送市府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文資委員認為「新平溪煤礦歷史建築群」現場建造物多數保存完整,構成煤礦生產、處理與運輸之系統,呈現產業運作方式與技術特色,具備建築史及技術史價值,經審議將「新平溪煤礦歷史建築群」含括坑口、水平坑道、翻車台、卸煤斗、選洗煤場、儲煤槽、卸煤櫃、檢量室、鐵軌、十分專用側線軌道10處建造物,登錄為歷史建築。
文化局長張䕒育強調,市府對於文化資產保存向來不遺餘力,新平溪煤礦雖已停止運作,現場採礦設施系統多數仍保存完整,登錄歷史建築不但可保存在地歷史記憶,亦可使民眾了解北台灣煤礦產業發展歷史及開採運作過程,未來文化局亦將持續推廣礦業文化資產,促進新北礦業文化資產的活化及永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