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輪胎行逆子縱火燒死8親屬 「死刑改判無期徒刑」關鍵曝

新竹輪胎行逆子縱火燒死8名親屬。(資料照)
新竹輪胎行逆子縱火燒死8名親屬。(資料照)

新竹市輪胎行小兒子陳彥翔,2022年因和家人發生爭執,購買汽油回家縱火,造成母親、妻子、3名子女、大嫂、妹妹、姪女8人死亡,2023年新竹地院一審宣判陳彥翔死刑,不過今(11日)高等法院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法官改判主要理由為陳男在縱火後向現場警消自首,哭喊「趕快救火」,並非刻意為之,符合自首要件,全案仍可上訴。

回顧事發經過,新竹市輪胎行小兒子陳彥翔,婚後和妻子、3名子女,與父母、大哥一家三口、妹妹等10人同住,不過陳彥翔因欠債經濟狀況不佳,多次因工作、家務等問題,和父母發生爭執,每次爭吵,陳彥翔都放話要燒了家裡,2022年6月間,陳彥翔又和父母爭吵,氣憤之下衝出門買汽油,在父親面前潑灑汽油並點燃。

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造成陳彥翔母親、妻子、3名子女、大嫂、妹妹、姪女8人被活活燒死,只有陳彥翔父親和在外隔離的大哥逃過一劫,陳彥翔隨即被羈押,檢方認為他惡性深重難改,無教化可能,向法院求處死刑,一審法官審理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件上訴到二審,法官勘驗警方密錄器發現,陳彥翔當時在現場大喊「我縱的火,趕快啦」,並哭求警方趕快救火、救人,符合《刑法》第62條前段自首要件。另外,法官審酌陳彥翔犯罪動機、目的、犯罪時所受刺激、犯罪手段等,認為他行為手段殘酷,已達死刑程度,但參酌他生活狀況、品行、犯後態度等,他在自首時,還曾向警員借槍自盡等,因此難認定他是狡黠陰暴而自首的人,依法減輕其刑,改為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是憲法法庭9月死刑釋憲,限縮判處死刑要件後,首例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的案件,引發社會關注。大嫂的母親今(11日)到庭聽判,她走出法院時,哭訴「我實在無法相信,這樣草菅人命的判決,這樣辜負8條人命的判決,竟然會發生在重視人權的台灣司法」,陳彥翔妻子的2位姊姊也到庭聆聽宣判,並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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