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化粧品禁用PFAS等9成分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左)、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簡任技正吳正寧(右)25日表示,明年元旦起化粧品禁用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等9項成分。(中央社)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左)、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簡任技正吳正寧(右)25日表示,明年元旦起化粧品禁用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等9項成分。(中央社)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宣布,配合國際化粧品管理趨勢,明年元旦起禁用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等9項成分,禁止業者製造、輸入、供應消費者試用等,違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罰款。

食藥署指出,PFAS屬於內分泌干擾物質,可能影響甲狀腺代謝及免疫系統,且可能影響懷孕期間中胎兒及哺乳期間嬰兒的生長發育。由PFAS有阻隔油水特性,常使用於在防曬、隔離等化粧品中,歐盟目前已禁用含PFAS成分化粧品,食藥署跟進宣布禁用。

食藥署指出,衛福部3月21日公告修正「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新增全氟/多氟烷基物質等9項禁用成分,明年1月1日起實施。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指出,PFAS是多種化合物的總稱,因其防油特性,過去被用來當作食品紙製包材;環境部已公告禁用逾500種PFAS成分,若業者使用,食藥署將依《食安法》要求限期改正、下架回收。歐盟針對雞蛋、魚肉、水產品、羊肉、豬肉等,訂有PFAS檢驗標準,食藥署明年也將增加接觸包裝容器具中PFAS監測計畫,檢驗盛裝食物的包裝材料是否溶出PFAS。

食藥署表示,PFAS類化合物具疏水性、疏油性、表面活性特性及化學穩定性,廣泛應用於工業及民生消費品中,如紡織品、地毯、殺蟲劑、食品包裝上的防汙、防油及防水表面塗層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