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皓開告館長!嗆「對罰錢沒興趣」:目的是要他進去蹲

政治中心/黃依婷報導

館長直播上脫口「雜碎名嘴」,遭李正皓委請律師提告。(圖/翻攝自館長惡名昭彰YouTube)
館長直播上脫口「雜碎名嘴」,遭李正皓委請律師提告。(圖/翻攝自館長惡名昭彰YouTube)

▲館長直播上脫口「雜碎名嘴」,遭李正皓委請律師提告。(圖/翻攝自館長惡名昭彰YouTube)

網紅館長(陳之漢)日前在直播上脫口「雜碎名嘴」,後來更是直接提及政治評論員李正皓的姓名,李正皓隨後也在節目中回擊,強調自己律師信已經寫好了。今(16)日稍早李正皓也在臉書曬出刑事告訴狀,表示已經委請律師正式向北檢提告,並狠嗆「我對罰館長錢沒興趣,我的目的是要館長進去蹲」。

李正皓發文,上週曾承諾會正式提告館長陳之漢,今日他也曬出委請律師正式向北檢提告的刑事告訴狀,他也回憶12月9日晚間的直播內容,當時館長稱「之前有個政治評論員,我忘記了齁,反正就那些雜碎名嘴,他說,館長又沒唸書, 像我們都是專業的政治評論員,然後我就好奇說,館長他根本不夠資格,然後那時候我就說,好,李正皓嘛」。

李正皓曬出刑事告訴狀,嗆聲「我的目的是要館長進去蹲」。(圖/資料照)
李正皓曬出刑事告訴狀,嗆聲「我的目的是要館長進去蹲」。(圖/資料照)

▲李正皓曬出刑事告訴狀,嗆聲「我的目的是要館長進去蹲」。(圖/資料照)

李正皓指出,這明顯已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公然侮辱,但公然侮辱大多是易科罰金,不過他對罰館長錢沒興趣,目的是要館長進去蹲,他也強調刑事告訴狀最關鍵的法律見解「陳之漢屢次於網路粗言穢語辱罵他人,並非初犯,前業已遭判刑確定(告證2),而又再犯之,顯見其毫無悔過之意」。

李正皓強調,已經委請律師正式向北檢提告。(圖/翻攝自李正皓臉書)
李正皓強調,已經委請律師正式向北檢提告。(圖/翻攝自李正皓臉書)

▲李正皓強調,已經委請律師正式向北檢提告。(圖/翻攝自李正皓臉書)

李正皓表示,館長曾經因罵網紅「羅文」(本名羅碩文)雜碎遭高等法院裁定陳之漢2案定應執行拘役68日,得易科罰金,簡言之,館長罵人雜碎已是累犯,「我特別請律師提醒北檢光是易科罰金之刑,顯然不足以矯正館長的行為,相信北檢一定會做出最『妥適』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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