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文沒列通緝犯查緝網 刑事局解釋了

林秉文300萬交保後已遣逃海外。(本刊資料照)
林秉文300萬交保後已遣逃海外。(本刊資料照)

涉入88會館地下匯兌案的PGTalk負責人、百億賭王林秉文潛逃出境,遭新北地方法院通緝及沒入保金300萬,日前在臉書發出千字文,稱自己逃亡「不是因為司法問題」,而是他有個人因素太多事情需要時間來處理。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昨(13日)質疑,林秉文逃跑迄今,警方通緝犯查緝系統都沒有相關資訊。對此,刑事局昨晚回應,新北地院未發文協請發布,但已交辦駐外聯絡官依法追緝。

警政署刑事局13日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林秉文在去年12月27日遭新北地方法院發布通緝後,警政署「查捕逃犯系統」就有該筆通緝資料,並可於M-police系統直接查詢通緝狀況。

刑事局指出,因本案為新北地院審理,去年12月5日開庭,林秉文未到庭,新北地院於同年12月9日核發拘票,但林秉文同年12月26日再次未到庭,新北地院便發布林秉文通緝;但新北地院迄今未曾發文協請刑事局發布要案查緝專刊,故在官網上未能查詢到,但不影響其通緝身分。

刑事局繼續表示,發布要案(緊急)查緝專刊作業,是依據「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主要針對各警察機關偵辦案件中,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或金融秩序的通緝犯,有緊急追緝及告知公眾的必要,查緝此類通緝犯具有高度拒捕風險,才發布專刊協請民眾提供破案線索。

同時,刑事局藉此提醒各警察機關注意執勤安全,加強查緝到案。此外,刑事局強調,均依相關規定辦理,絕無隱匿,並秉持毋枉毋縱精神,已於發布通緝日交辦各駐外聯絡警察聯絡官全力依法追緝,維護社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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