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再羈押 7000萬保金北院通知陳佩琪辦理退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柯文哲2次獲得交保,保金總額7000萬元,陳佩琪臨櫃解定存、提存款,加上柯家人自籌的錢湊足。(圖/資料畫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因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被羈押至今。北院第二度重開羈押庭時,將柯文哲的保釋金提高到7000萬元,但北院第三次羈押庭,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依法7000萬元保金將退還具保人,也就是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對此,北院表示,日前已通知具保人提供帳號資料,以利辦理退保作業。
除了柯文哲的7000萬,還有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1億元、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3000萬元、李文宗的2000萬元,也依法由北院辦理退保歸還具保人。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撤銷羈押、再執行羈押、受不起訴處分、有罪判決確定而入監執行或因裁判而致羈押效力消滅者,免除具保責任。被告及具保證書或繳納保證金之第三人,得聲請退保,法院或檢察官得准其退保,或由法院、檢察署主動發還予原具保人。
台北地方法院第一次召開接押庭時,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當時3000萬緊急由黃國昌的妻子具保、出借,柯文哲在第二次開庭時也提到,因為存簿等都被檢察官扣押,臨時無法領錢,3000萬是向黃國昌借的,不好意思一直借,才會想在上班日銀行一開門時,和陳佩琪到銀行臨櫃領出存款,歸還3000萬。
之後二度召開羈押庭,法官裁定加保4000萬元,總額7000萬元,陳佩琪立即到銀行臨櫃提領包括定存解除後的金額,加上存款、柯家人自籌的錢,一共4000萬元,到北院辦理更換具保人並繳錢。只是沒想到柯文哲又被羈押,7000萬元保金才得依法歸還。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李威捲北市精舍命案!名作家王蘊涉教唆毆人致死 北檢聲押禁見獲准
前立委參加「111釘孤支」上台喊「放火燒掉地檢署」 北檢將分案偵辦
民眾黨林珍羽遭冒名寄「不明液體」包裹給同事 1女偽造文書罪起訴
吳乃仁欠台糖1.7億還能趴趴走不用管收? 行政執行署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