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收賄、公益侵占遭起訴 北檢求刑28年半 沈慶京17年

臺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指控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9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並正式提起公訴。(照片來源/北檢直播截圖)

臺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指控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9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並正式提起公訴。檢方指出,柯文哲於臺北市長任內,多次利用職權護航鼎越公司違法取得京華城20%的容積獎勵,並涉嫌收受巨額賄款。

偵查結果

多名被告提起公訴,部分人緩起訴處分,名單如下:起訴名單:柯文哲收賄、圖利、公益侵占及背信。彭振聲圖利、黃景景圖利、劭琇珮圖利、李文宗收賄、公益侵占、背信。李文娟公益侵占、商業會計法。應曉薇收賄、洗錢 。吳順民收賄。沈慶京行賄、圖利。張志澄行賄。端木正偽造文書。

緩起訴名單:朱亞虎行賄 、陳俊源行賄。

不起訴名單:陳玉坤、王尊侃、陳嘉敏、何璦廷 

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1. 提起公訴的被告:柯文哲等9人因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或圖利等罪嫌提起公訴。包括:

柯文哲: 涉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罪嫌。

沈慶京: 涉行賄及圖利罪嫌。

其他人如彭振聲、黃景茂等,涉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

2. 緩起訴處分的被告:被告朱亞虎、陳俊源因行賄罪嫌獲緩起訴,需支付公庫新臺幣330萬元及120萬元,緩起訴期間為兩年。

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被告柯文哲等三人因侵占政治獻金,共涉及超過600萬元,依公益侵占罪嫌提起公訴。

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背信案

柯文哲、李文宗因背信行為,挪用超過800萬元基金會款項支付競選總部員工薪資,提起公訴。

四、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

被告端木正因提供不實查核報告及登載不實文書,提起公訴。

針對主要犯罪事實部分,北檢認為其涉及賄賂、侵占及圖利罪

一、京華城案:涉及土地違法容積獎勵

1. 容積獎勵背景:柯文哲等人於京華城公司申請20%容積獎勵時,違背都市更新相關條例,經多次便當會裁示及行政推進,最終使京華城公司獲得違法容積獎勵。

2. 涉收賄賂細節:210萬元賄款: 沈慶京指使人頭捐款至民眾黨政治獻金帳戶,實為賄賂行為。1500萬元賄款: 柯文哲於出席京華城動土典禮後收受此金額,並於個人硬碟中記錄。

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與挪用案

1. 侵占金額與方式:柯文哲侵占政治獻金總額超過6200萬元,包括利用木可公司假交易方式支付肖像授權金及員工薪水,或將募款所得存入木可公司帳戶。

2. 背信行為: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選相關費用,違反基金會章程。

三、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

被告端木正在明知專戶帳目有問題的情況下,仍提供不實查核報告,損害監察院查核正確性。

檢察官建議量刑:根據罪行分別建議刑期

一、被告柯文哲

• 賄賂罪嫌:建議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

• 公益侵占罪嫌:建議處有期徒刑6年。

• 背信罪嫌:建議處有期徒刑2年6月。

二、其他主要被告

1. 沈慶京

• 圖利罪嫌:建議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

• 行賄罪嫌:建議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

2. 應曉薇

• 收賄罪嫌:建議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

• 洗錢罪嫌:建議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

3. 李文宗

收賄及背信罪嫌:分別建議處有期徒刑10年及2年4月。

三、扣押與沒收財產

鼎越公司土地及應曉薇不動產等多筆財產已經法院裁定扣押,犯罪所得將依法追徵或沒收。

四、其他事項

1. 持續偵辦相關案件:針對其他未完結案件,包括政治獻金募款方式是否涉及不法及其他涉案人員,檢方將持續調查。

2. 國際合作遣返逃犯:對於潛逃境外的相關被告,檢方已展開通緝,並透過外交與司法互助途徑,爭取儘速遣送回國偵辦。

收受1500萬賄款,記錄於隨身碟

根據檢方調查,柯文哲明知京華城20%容積獎勵及都市更新方案違反相關法令,卻仍不顧法規要求護航鼎越公司開發案。沈慶京為表達感謝,於2022年9月12日傳簡訊致柯文哲,並表示在同年10月18日的京華城動土典禮,柯文哲將是唯一受邀的政治人物。

同年10月,沈慶京指示秘書從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並於10月19日至11月1日間親自交付1500萬元賄款給柯文哲。檢方發現,柯文哲將此筆賄款以Excel檔案記錄於隨身碟,檔案內容顯示:「2022/11/1-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

以政治獻金名義收受210萬元

此外,檢方指控柯文哲曾於市長任內召開「便當會」,裁示臺北市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交都市計畫委員會研議,直接推動違法程序。沈慶京認為柯文哲已履行護航承諾,隨即指示鼎越開發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等7人,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並以人頭方式將款項分別以30萬元「政治獻金」名義匯入民眾黨帳戶,總金額達210萬元。

朱亞虎在款項匯入後,透過簡訊通知民眾黨,前財務長李文宗接獲訊息後即回覆朱亞虎,轉達柯文哲對該筆金額的「感謝之意」。

檢方指控:違法行為嚴重損害公信力

檢方認為,柯文哲身為臺北市長,卻違背都市更新相關法令,以職權為鼎越公司圖利,並收受沈慶京巨額賄賂,其行為已嚴重損害公務廉潔與社會公信力。此外,利用政治獻金名義收受款項,更進一步違反政治獻金法的精神。

臺北地檢署已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及「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對柯文哲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相關犯罪所得,包括1500萬元現金賄款及其他不法利益。沈慶京等涉案人亦被提起公訴,面臨圖利及行賄罪嫌的司法調查。

背景與影響

此案為柯文哲結束臺北市長任期後涉及的最大貪污指控,牽涉到政治獻金、都市更新政策及財團利益等多重敏感議題。檢方表示,將持續偵辦其他相關案件,確保案件真相水落石出並追究所有責任人。

(本文初稿為信傳媒使用 AI 編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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