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4大罪Part 3!心腹李文宗幫吞錢
政治中心/李汶臻報導
檢廉追查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兩大案數月,終於在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羈押禁見的第113天,對外召開偵結記者會、公布偵查結果。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認定柯文哲收受賄賂並侵占政治獻金,向法院求處總計28年6個月徒刑。《民視新聞網》特別整理四大罪狀懶人包,Part 3《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的完整起訴書如下:
柯文哲4大罪狀全曝光,被求刑28年6個月。(圖/民視新聞)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所涉四大弊案,包含「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以及政治獻金專戶申報申報不實案,其中就《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對柯文哲以及與他有著50年交情的李文宗提起公訴。
與柯文哲有50年交情的心腹李文宗。(圖/民視新聞)
北檢新聞稿顯示,柯文哲、李文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文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文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值得一提的是,柯文哲所涉四大弊案,總計被求刑28年6個月,其中則因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被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
原文出處:起訴柯文哲/心腹李文宗幫吞錢!4大罪狀Part 3《眾望基金會背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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