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聲請解除禁見 律師轟「情勒司法」:憑什麼有特權?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遭羈押禁見,而柯爸柯承發2月17日病逝,告別式將在3月10日舉行,柯文哲昨日透過律師向台北地院遞狀,希望解除他的禁止接見、通訊,法官將在今(27)日下午開庭。對此,律師黃帝穎痛批,民眾黨不要情勒司法,柯文哲聲請解除禁見理由可以一體適用全部在押被告嗎?否則憑什麼有特權?
黃帝穎表示,民眾黨不要情勒司法,柯文哲聲請解除禁見理由可以一體適用全部在押被告嗎?否則憑什麼有特權?柯文哲聲請解除禁見,在北院開調查庭前,民眾黨發聲明喊話,盼法官諒解為人子女心情。擺明情勒法官,以政黨力量干預司法。
《羈押法》第23條規定,被告之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配偶之父母喪亡時,得經看守所長官核准戒護返家探視。黃帝穎指出,法律本來就有諒解為人子女考量的設計,被告可以申請戒護返家,但這不是解除禁見事由。
黃帝穎認為,柯文哲標準如果無法適用全部在押被告就是特權。在實務上,在押被告遇到家庭遺憾事件,被告均依法申請戒護返家,但這不是解除禁見的理由,法律講求公平,當然不應該因為民眾黨情勒法官、政治干預,形成柯文哲特權標準,傷害法治信任。
柯文哲聲請解除禁見是當高院裁定七大串證滅證事實已成廢紙?黃帝穎說,高院裁定載明柯文哲等被告七大串證滅證事實,司法文書白紙黑字,民眾黨情勒司法、施壓法官,是當作高院裁定已成廢紙?還是當作經手柯文哲鉅額犯罪所得的橘子潛逃沒發生?隨便解除禁見不會勾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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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快新聞/柯文哲聲請解除禁見 律師轟「情勒司法」:憑什麼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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